請教有關社區重車停車的問題!!


Calvin0508 wrote:
首先...我不是想要...(恕刪)


說真的 這種很難完全解決

我家這邊的車位因為形狀 都是一個車位進下去後 後面還有半個沒畫線的空間
怎麼辦? 那就拿來停二台or停重機or放雜物囉...事實上也真沒人理
但我公司這邊租的社區車位就完全相反 一個蘿蔔一個坑
管你是巨型蘿蔔還是只是一顆蘿蔔乾
停在格子裡的只能一台
一個可以停s350的車位中間立一台VESPA GTS300
風吹過都感覺有回音......
你問抗議有用嗎? 就我目前看來是沒有...
重機停的進去機車格的話,就直接進去吧,不用有特定的重機停車格,
自己的車位夠大格,重機就先停在自己的車後,先停先贏,等有人反應再說,不用去打草驚蛇~
政府頭殼壞壞,管委頭殼也壞壞,硬要停汽車格~
我停紅牌的地方,也剛好是二台車的中間空位,大家也相安無事,只要不要礙到上下車就好~
Calvin0508 wrote:
社區在B1規畫出上百個一般機車停車位(停不到30台),所有住戶的機車都停在B1
我也遇到跟樓主一樣的困擾,恰巧版上先前就有討論過這議題,許多熱心的網友提供了一些往例供參,但資料有些許分散且內容不易讀,因此小弟將資料稍稍整理如以下兩檔案,內容包含公寓大廈管理條文重點與兩則民法官司判例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x6MZ5B6HnXENEtqN01JQkw0R0U/edit?usp=sharing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x6MZ5B6HnXEcUw5OXEtTG5melE/edit?usp=sharing


結論,只要你的車位是獨立權狀的專有車位,或是在建物權狀共有部分內有明定車位編號的約定專用車位,在不違反建物地下空間使用目的(停放車輛、臨時避難空間)的前提下,在自己停車格內就放心停吧!!

. GO ANYWHERE . DO ANYTHING .

Chens wrote: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x6MZ5B6HnXENEtqN01JQkw0R0U/edit?usp=sharing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x6MZ5B6HnXEcUw5OXEtTG5melE/edit?usp=sharing



這位大大,您給我的連結我打不開耶。

我的車位是建物權狀共有部分內有明定車位編號的約定專用車位。
我就是不知道該去哪裡找相關法令...找到都頭暈了。
我租外面社區,也是只能停汽車格,一台一格
不可放置其他車輛或東西。之前有朋友停我重機後面,馬上被警告,絕不寬容
Calvin0508 wrote:
我願意付錢,...(恕刪)


建議你不要問,沒問沒事,一戶戶問越來越複雜。

我們社區也是一大堆空的機車格。

當初我只問管理員我要多停一台機車怎麼算,

他說停機車格或是跟自己的四輪擠一格,價錢都一樣。

後來車牽回來就當做一般兩輪停下去。

每個月的管理費照繳,到目前兩年也都沒問題。

一般的人才不管什麼紅黃白綠牌,都是機車。

當然你已開口,覆水難收。人家就會當做個案處理。

研究之下,路權比照自小客,收費也得一樣。

你也許可以試試看默默的停進去,蓋個車罩。

按照普通的機車繳管理費。

路上我們當然要守法,回到家是私人的場所,

輕鬆停,不要阻礙或打擾住戶,

相信應該可以和平共處。

Front end wrote:
我租外面社區,也是只...(恕刪)


說真的實在搞不懂這種限制人家停車格只能停一台的是甚麼心態,
私人車位善加利用有妨礙到他人?有礙觀瞻?

那是不是乾脆限制只能停雙B跑車,這樣一整排最好看!?
無解,不過是當管委會委員罷了,又不是當皇帝!!
. GO ANYWHERE . DO ANYTHING .
社區規約有規範一個車位只能停一部車嗎?

社區規約有規範一個車位只能停一部車有經過區全大會同意嗎?

您的停車位是購買一個停車空間還是購買停一台車的權利?

好好的檢視一下權狀, 不要讓您的權利睡著了!
樓主的感受我十分能體會,之前我的狀況也是跟你一樣。
當時我直接去參加管委會會議提出我的看法。
我知道停在汽車位的作法是絕對行不通,所以我也提出停兩個機車位的提議
當下有幾位委員同意,也有一兩位委員硬要把政府法規拿出來說,當然最後也沒有決議。
後來我跟我太太決定就給他停我的汽車位(這個位子我還是用租的),管他的。

沒多久就有決議出來,重機必須停兩個機車位。因此我就租兩個機車位。
但我突然發現一件事就是機車停車場內有一台黃牌的偉士牌只停一個機車格,當下就覺得是怎樣
黃牌就不是重機了嗎?但我費用已經付了就算了。
不過,我後來再添購一部黃牌就不管他了直接跟我的share我一個機車停車格,直到現在相安無事~
以上就是我的經歷。

有幾個方向你可以想想
1.直接停汽車位?硬幹之前請確認別人的汽車位裡是否有腳踏車或是雜物等,有的話最好!因為這樣以後管委會找你麻煩,你就說可以那為何別人汽車位就可以放雜物?等大家清乾淨我也一定牽走

2.直接租機車格,挑一個角角但不會太難出入的位子。基本上只要不妨礙到別人,大家應該也不會雞婆去管你。我樓下就有一台白牌比我的monster 796大,還不是停機車格。

這時如果有很gy的委員出來跟你說,
委員:先生你這個重機不能停機車格喔
樓主: 我的重機可以停進去且沒有妨礙別人,管委會又有收入
委員:不行!你的cc數那麼大,要停汽車位
樓主:是喔!那請問委員我們汽車停車場裡面的汽車都一樣的CC數嗎?不然大家怎麼車位都一樣勒
委員:不是阿!這是政府規定的阿,重機比照汽車,所以要停汽車位
樓主:這樣喔!那憲法也有規定我所購買的車位屬我個人財產,我有權決定如何處置
內政部有規定說買兩房一定要住兩人嗎?

以上對話是最後手段(因為當時我已經擬好戰略但沒使用上~哈哈),畢竟有緣住一起好好的用情與理大家溝通溝通還是比較好。
Calvin0508 wrote:
首先...我不是想要...(恕刪)

Calvin0508 wrote:
首先...我不是想要...(恕刪)

ce0020 wrote:
社區規約有規範一個車...(恕刪)


社區算小型政府,社區規約算是社區小型政府的法律,內政部有範本

範本內容可修改但不得牴觸國家法律 跟 地方自治條例,各社區民俗

風情不同,有的純住宅不希望可以開雜貨店公司行號,有的為了停車

位環境整齊不希望雜亂無章如放資源回收 餿水 限制只能停車並限

停一台,管理上簡單容易清楚,房子因環境良好價格也可高一點好賣,

一個不遵守就統統都不遵守,我圈一塊地放東西,他也圈一塊地,反正

沒人用用一下會死喔,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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