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onforce wrote: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汽車不得“常時”佔用機慢車道,轉彎或路邊停車不在此限.(恕刪) 其實這是政府的"偽善",貌似政府為了保護機車的安全而限制四輪汽車。但實際上警察甚麼時候有針對汽車行駛慢車道開罰過了?汽車駕駛只要說:我要準備右轉、我要路邊臨停,你能奈他何?其實政府說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汽車,是騙人的。若說比照,為何不能上高速?為何桃機與小港機場禁行大型重機?為何蘇花改及南迴改禁行大型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