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你這條路不是單車道,所以本來就可以並行,並不是在超車
如果這樣叫做連續超過兩台車的話,每天上下班時
汽車隨便超過一沱機車,或機車超過一排慢速汽車也可以罰錢了
所謂超車:是超過前車後回到原車道才叫超車
有兩車道以上我換一道直直走就不叫超車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