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您算是好運的,有人願意出來跟您說,如果不給您停車又不跟您說,問題就大條了!
我的經驗
1、20年前喜美中古車,上課三小時,停在路邊人家牆邊,也是白線內但沒畫車格,我疏忽沒把車窗緊閉(抽菸通風用),結果方向燈桿被人硬生生扯斷。研判是佔到人家的「內定」停車位。
2、14年前換了休旅車第2年,車子中釘了,是長約7CM的鋼釘,直挺挺90度角插入輪胎內,車行說這是被故意「放釘」,在輪胎的前後各放斜放釘子,車子不論向前或退後都「必中」,我想不起在哪個地方「冒犯」到別人
3、同一部休旅車約8年前載全家人外出吃飯,停在類似樓主的路邊,但一樓店面都沒開門,吃完飯後發現在右前方葉子板處被用鑰匙寫了一個「幹!!」字,唉!惹了誰都不知道
各樓大大都說要記錄、看監視器
車被破壞抓到人又如何,上警局、調監視器、跑法院、等賠償...
我的想法是解決了這一樁就平安無事!就可以理直氣壯停車了!
我現在只是騎黃牌,也不想停汽車格,所以停車比停休旅車還要費心神
真的,重機太惹眼了,釜底抽薪的辦法就是有自己專屬的停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