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ed Wick wrote:
重機反對者一個重要...(恕刪)


先釐清觀念一下

「快速道路」與「平面道路」同車道並行超車皆合法

只有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同車道並行超車才是違反法規

以上,雖然講N次了
還是避免一堆文盲或是不懂法規的看不懂又亂炮

回原po引用的影片,我覺得其實機車速度還好
應該是內線龜車,及其他車的車速過慢,產生的速差,會讓人錯覺車速快
也容易讓一些不看後照鏡習慣的駕駛受驚害怕

雖然,我自己在這種空間,是不會以這速度超車的,車與車之間安全距離不太夠

當然,若是覺得違規就檢舉,後續檢舉結果也可以回報一下



重機其實還好..錯在內車道那部車龜行..速度太慢..
影片內容看起來一開始內側4輪有故意踩煞車的行為?

機車一過之後覺得不爽想追踩了油門發現前方路口有車要左轉檔著過不去又龜了踩煞車...

所以
到底是誰先違規逼得別人要違規後造成這個影片?...恩...

如有前兩分鐘的影片應該比較有機會判斷...
Speed Wick wrote:
重機反對者一個重要的...(恕刪)


重機不是都這樣嗎

Speed Wick wrote:
重機反對者一個重要的...(恕刪)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請用力舉發他
我也騎紅牌通勤..但這樣我覺得太危險了...我大概只有停紅燈或車速很慢時才會慢慢往前鑽...
Q9550 wrote:
重機不是都這樣嗎...(恕刪)


你以為人人都技術這麼好,而且心臟還夠大顆?

四輪這樣開的也一堆啦
我騎重機通勤..如果我被降超也會不爽..請檢舉 這擺明就是危險駕駛..這種人開車上高速公路八成也降開 亂躦車 不要命的最快

Speed Wick wrote:
重機反對者一個重要...(恕刪)


只有紅盾跟梅花鑽了才算違規~

其他地方就算你是汽車~鑽車也是合法的~
我覺得車流靜止或是很慢的時候從中間鑽過去是OK的!我也是盡量鑽。
但像影片這種速差跟車距我覺得危險也不會做,跟是不是平面道路沒有關係。
自身跟他人安全應該擺在方便之前,法官認證可以鑽車縫那篇不該過於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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