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shleakage wrote:
哇哈哈哈 , 真不錯...(恕刪)


到目前為止
還沒有人可以真正的和單細胞生物溝通
所以...
正納悶怎麼這篇可以蓋成這樣,原來阿…。基本上要嘴砲可以,考了牌,買了車,實際上過路、體驗過種種被叼及不公平後,再來發言,就會知道自己多幼稚。我沒針對人哦,不要自己跳。
setup54088 wrote:
到目前為止
還沒有人可以真正的和單細胞生物溝通
所以...

可是有人可以跟烏魚子溝通耶~~~

烏魚子~~

setup54088 wrote:
請教您如何認知樓主是...(恕刪)


我一直相信人性本善、他有這想法、但他有危害到別人嗎?

他停在那、不停那.....會造成其他人困擾嗎?

他停機車格、也只是佔一格位置、有防礙到其他人?

但他也沒停、也是停一大格汽車格 、跟汽車付一樣的錢!

他如果一開始就打説、為了省錢就是要停機車格那我就我沒話説

但他也是想説能省事就省事、停機車格就好了!

但終究被請到汽車停車場、人家也是阿沙力付錢!!

這位大大.........你沒必要什麼都懷疑別人的想法!

如果今天你看見我的紅牌停在機車格、你會相信我是為了要讓汽車停而才停機車格嗎?

我相信肯定不會吧!!因為事實沒擺在你眼前你絕不相信

別凡事都一定要爭到贏、更何況只是因為別人的"想法"

而且這想法就算做了也不會防礙到別人、更何況他沒做

我相信我老爸給我的一番話

勝過那些讀了幾十年的書及你所知道的"法律"



setup54088 wrote:
若您真的不重視金錢或...(恕刪)
若您真的不重視金錢
或是您真的知道什麼是公平原則
您應該就不會在邊嚷嚷"使用者付費應秉持公平原則"

使用了汽車的權力 卻只願意付出機車的義務
您心中的那把天平還真是公平阿...

小弟並不是針對您,但您此番言論著實是大車嘴臉的體現,

什麼是汽車的權利?當您在內車道暢行無阻的時候,犧牲的是外車道那些努力和小黃公車臨停車拼搏的機車騎士權益,

當你開車塞在車陣中一個開一台車占掉4~6台機車可使用的道路面積的時候,犧牲的是卡在你後面聞廢棄的機車騎士的權利,

我們都是人,您開了車權利就大了?

騎機車,省出來的道路面積給車走,讓交通順暢點不好?停機車格,多出來的車位給汽車停不好?

全世界只有台灣有禁行機車,還有紅黃牌車等與自小客的制度,當官的腦殘,百姓就要多動腦,

歐美許多大城都在推廣騎車進城,目的是減少交通擁塞,降低停車需求的壓力,

反觀國內的惡法,立法用意卻與"理"相違背,您有聽過什麼叫官逼民反,什麼叫苛政猛於虎,什麼叫清官殺人嗎?

今天我騎車出門,被小黃公車臨停車逼車,不得已走內車道,卻又被開單,只好開車出門;開了兩天覺得開車會塞,停車位不好找,碳排放又高,還一個人占了4~6台機車可走的道路面積良心不安,就慶幸還有紅黃牌可以選,最後我忍受風吹雨打,把路讓出來給汽車走,省一點油減少碳排放,我做了這些犧牲,卻需要背負和汽車一樣增加都市停車問題壓力的原罪?反過來說,您如果承認紅黃牌擁有汽車的權利,那麼想必您也同意且支持紅黃牌上國道,是嗎?

若不是,您心中那座天平又是如何呢?
若你覺得對就對吧!!不想爭辨、不代表你贏了!

我不會嘴砲、更不想浪費時間在這種小事上!

你贏了.........可以吧!!

唉.........
我...樓主!!
出來發言一下好了!!

大家都請息怒~
01是給大家討論提出意見~
不是耍嘴炮或攻擊人的地方!!

而且小弟只是把"心中所想"的再次表達出來~
況且事情已是過去式了~
我也繳了錢~當下也沒不守法~
無需衍伸其他話題吧!!!

小弟當初可能太顧及他人的觀感~
想給其他人方便~也想撿便宜~
所以有了那些想法!!
但想法不犯法~
我還是有守法唷!!

總之~只希望~未來在守法的當下~
不要又有人跳出來說>>
"你這麼守法幹嘛??怎不給個方便呢??"的話語囉!!
enochsingle wrote:
若您真的不重視金錢或...(恕刪)


您說的是部份的社會現象
但是我相信當初設計這些路權規劃甚至是道路法規
基本上有其一定的用意
也並不全然像您所謂的機車至上 汽車無用論

我想專車專道是禁行機車 或是設置公車專用道的原因
設置機車專屬停車區亦是有此精神
原本的設計應是希望在各自的行動空間下盡可能排除不確定因素
進而加速行車速度
或許制度還有可以改善的空間 但不完善的制度或是設計在法令尚未修改以前
很悲哀的 你我都必須服膺於這些不完善制度

此外若照您的邏輯 其實大家都走路是最不用聞廢氣
也最省道路面積的做法 但實際原因無須贅述 您應該懂


PS:
(1)若您覺得停車位不好找,碳排放又高,還一個人占了4~6台機車可走的道路面積 使您良心不安,
建議您可以選擇大眾運輸工具
不僅可以"省一點油減少碳排放也不需要背負和汽車一樣增加都市停車問題壓力的原罪"
(2)汽車可載附的人員以及貨物 應可粗略的比擬4-6台機車,且可乘載老人 嬰幼兒孕婦或是傷患 行動不便者
(3)沒有特別好惡汽機車,僅就事論事.

謝謝~



setup54088 wrote:
(1)若您覺得停車位不好找,碳排放又高,還一個人占了4~6台機車可走的道路面積 使您良心不安,
您可以選擇大眾運輸工具
不僅可以"省一點油減少碳排放也不需要背負和汽車一樣增加都市停車問題壓力的原罪"
(2)汽車可載附的人員以及貨物 應可粗略的比擬4-6台機車,且可乘載老人 嬰幼兒或是傷患 行動不便者
(3)沒有特別好惡汽機車,僅就事論事.)



1.你有想過別人要去的地方大眾運輸工具是否到的了?
別人還要帶東西是否方便?半夜要回家怎辦?

2.你覺得每個人都有能力買汽車?你有考慮過那些只有機車能騎的人嗎?
有能力的話誰想吹風淋雨?

説那麼多、為什麼你還是不能將心比心?
這位大大 我想您誤會了
每個交通載具均有其獨特的功能
也有其應盡之義務和權力
小弟並沒有歧視或是鄙夷某種交通工具
本身騎車也開車
更不可能對機車有什麼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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