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pin wrote:
依你的原理,剎車距離長短 : 卡車>轎車>重機 ,這點你同意吧 ! (我知道你在點頭)
你依正常上高速公路行駛,你騎重機在車陣中,現在前方緊急事故發生,大家緊急剎車,你想 !你會不會被追撞,因為你剎車距離最短。(人家鐵包肉,你肉包鐵)
原理是死的 ,交通狀況是活的。
所以專用道,後方沒車輛
(恕刪)
你還在堅持你的專用道想法阿
有本事就在這邊談 私信給我是想幹麻? 我就把你貼在這邊繼續
你這種追撞的說法 如果說的通的話
那小車就不怕大車追撞嗎?
小車並沒有限制路線 為什麼換成機車就必需要限制?
小轎車被沙石車追撞 什麼鐵包肉 我看是罐裝肉了吧
何況專用道 就車道的利用率這點來看 也是完全不切實際
立的規定不切實際 就是間接鼓勵違規
然後再來哀怨國內駕駛守法觀念不如外國
台灣受填鴉式教育長大的人材政府官員們 就是一直不懂得這個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