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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chbox_han wrote:
單純就樓主的問題回覆,樓主問機車優先道,大型重機可不可以走!?
我認為當然是可以,因為那並非機車專用道
我的理解是,既然機車是優先,大重機當然可以走,只是騎進去需禮讓一般機車先行
就像腳踏車騎進行人及腳踏車一般,腳踏車必須禮讓行人
不得與優先車種爭道,所以假若在機車優先道與一般機車擦撞,大型重機理虧,會被判為責任方賠償一般機車的
這是我的理解,我不敢講一定對,但對字面與經驗法責來說,會是這樣子的
別害人吃罰單,除預備停靠及右轉是不准走
不過我是認為廣設機車優先道有點腦殘設計
像台9、台11就很多這種路段
明明旁邊已有腳踏車專用道
為何不分設快慢車道即可,分車種使用率又不高
這版似乎還有檢舉達人專門搞人家
明明寬大的一條美麗公路
遇上龜車又不能超
左側超反而危險(相對速度不易掌握容易對撞)
最右側可停靠區域卻被整天不見蛋的腳踏車道隔離
腳踏車道中間還種高高矮樹不修剪,美麗海景都被擋到
真是浪費錢建設又須維護的草包規劃
像萬里當初也設計機車優先道,後來也取消了
在車多壅擠路段,別搞這些讓使用率下降的事啊
除非超過四線道,路又夠寬才能搞車種分流
至於紅黃牌愛吃自助餐的事
考照、決定買車時都知道
總是腦補吵吵吵,懶得置評,去騎小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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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就是不會去查一下法規??
大型重型機車可以行駛慢車道嗎?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條之1規定,快慢車道分隔線,係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10公分。
另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之1規定,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大型重型機車,既適用小型汽車之行駛規定,故亦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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