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到底是屬於汽車還是機車?

lovetaeyeon wrote:


所以鑽車縫合情合法合理....



的確沒違法,如果你認為有怎麼不拿個法條反駁看看?

深坑小辣椒之小德 wrote:
你都在比缺點,當然看...(恕刪)


不是我比缺點
是有人說的好像便宜都給重機占去了一樣...

毛毛az wrote:
很多酸民很想有一台重...(恕刪)


嗯...看的出來
Smax 155 XD

毛毛az wrote:
在國內騎重機算高調了...(恕刪)


很多重機在路上不看大牌顏色還看不太出來(以大羊為主)
很多普重在路上很容易被當成重機(馬車、滑胎車、仿賽車)

重機想受特定保護是指哪方面保護?
不一直都是汽車覺得市區限速60公里的"快"車道路權被侵犯了嗎?
一些民情未開
封建自閉想法的四輪嘴臉
真的有夠好笑

嫌別人尿臭之前
先看自己褲底的大便清乾了沒好嗎

說穿了就是多一個車種來搶路用不爽而已啊~
什麼崇高的道德與法治理想?
少自欺欺人了
Luckypro wrote:
民國101年06月29日以前,高速公路路權:等交通部公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1 條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應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5 條
...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
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
此限。


Luckypro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92條第2項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
民國101年06月29日之後,高速公路路權:還是等交通部公告

所以重機不用完全的比照汽車~ , 其路權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另行規畫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5 條
...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
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
此限。

Luckypro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1 條
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Luckypro wrote:
Zor135大大的標題

內文不看 , 看標題....

我就偏愛看內文不看標題~~
吃汽油的車不是統稱汽車嗎?

這沒什麼好懷疑的吧!

鬼島政客愚民

愚民也跟著被政客愚弄

笑看一切,民智的開放,鬼島有的等囉
重機就是重機

汽車就是汽車

法規清清楚楚,很好分呀
為什麼分不清

最主要的原因
1."執法不嚴"
2.拿別人違規行為,合理化自己的違規.

曾就重機為何比照小型車詢問監理單位,
答覆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6項前段業已明文規定: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
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請參考

監理單位的答覆很明顯並不包小型車,
請問一下,你從那個法條看到小型汽車是包含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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