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opp747 wrote:真的沒有什麼了不起...(恕刪) 視法律法規如無物,真了不起,真想知道法律對您而言算是什麼?明知違規違法而去蓄意違法,還有什麼好解釋?爭權益也請用合法的手段,這樣只是引人反感。
Dogking87 wrote:視法律法規如無物,真了不起,真想知道法律對您而言算是什麼?明知違規違法而去蓄意違法,還有什麼好解釋?爭權益也請用合法的手段,這樣只是引人反感。...(恕刪) 先合法的使用國道再違法的吸毒酒駕害別人家破人亡觀感超棒的
Dogking87 wrote:重機只要繳6千,依照前後文來看,這句話出現在這裡,可以看成是「如果發生了以上類似的肇事,重機只要賠6千」是這樣的意思嗎...(恕刪) 重機至今沒在國道上發生其他肇事過喔6000是國家收的過路費你可以停止妄想「如果」或是「類似」喔上面已經一堆「實例」給你參考囉肇事者賠錢的問題自有法院去管了也是你說的喔
ppopp747 wrote:重機至今沒在國道上發生其他肇事過喔6000是國家收的過路費你可以停止妄想「如果」或是「類似」喔上面已經一堆「實例」給你參考囉肇事者賠錢的問題自有法院去管了也是你說的喔 請不要誤導視聽重機多年前曾在國道發生致死車禍請學習使用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