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ming wrote:國3甲的速限頂多也只是快速道路的水準而已,有山遮蔽沒有側風的威脅,路程短遇身體不適,馬上可駛離國道,危險性低,算不上好的樣本。...(恕刪) 怎麼不是好的樣本?國三甲開放10年以來重機沒發生過任何一件a1事故,但這麼安全的一條國道,結果被汽車玩成全台a1肇事率最高的國道耶~汽車不是鐵包肉,安全到靠北?
很好玩嗎? wrote:請問大重可以上國道...(恕刪) 大重是不能上國道,沒有上國道的路權,但是能走一般道路跟快速道路,既然如此,依照排氣量徵收稅金,理所當然,豈有要求退費之理。稅金又不是依照路權範圍大小來徵收........
各位重機大哥.請想想目前的霸王條款."應注意而未注意" ---> 配合台灣獨有種, 法官恐龍.真的有事, 賠一大筆錢, 一輩子毀了的機率很高.就算是民代與官員, 也得想想自己家人會不會哪天八字輕碰上這種情形, 自己無過失撞死人被死者家屬抬棺抗議加鉅額索賠 ???只因為霸王條款+恐龍法官 ??就算拿出黑白勢力擺平, 也得拿出一筆錢結案.還得去對方靈堂懺悔.萬一對方家裡也有點勢力, 代誌就更麻煩.誰要惹麻煩 ???更何況選民遇上了會很不爽.哪個民代大力提倡的, 也會被選票制裁.重機族選票多還是怕惹麻煩的老百姓選票多 ???民代跟官員聰明的就是不得最多數人.歸根究底, 拿掉霸王條款.徹底做到無責無賠, 重機上國道才有可能.不然很難得到支持.PS. 就算是重機族, 哪天開車上國道壓死另一個同好, 也一樣是一身腥.
jimny_dc wrote:各位重機大哥.請想...(恕刪) 那我建議所有汽機車駕駛人五年內要重新考照,而且全部考新式路考。而且應注意而未注意並不是法條內容,而是肇責解釋用詞,怎麼刪?所以最好就是所有汽機車駕駛人重新考照,考照內容比照國際通則,五年緩衝期內重考,考不過駕照就吊銷。
我沒重機 我也不贊成重機上國道若真的要開放 我是建議高速公路隔出一條重機專用道 專門給你們重機上去跑 一線道夠你們重機跑了吧 隨便鑽也過不用讓四輪跟你們並行 當然也不會有鑽車縫的問題不過若撞護欄 人飛過來汽車道 被輾死或輾爛 我希望汽車100%免責 沒那甚麼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條款不要說重機很會跑 高速公路四輪時速破200的也是不少我只是不想哪一天 我在高速公路上擋風玻璃飛來我不想看到的東西 會每天晚上做惡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