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您的大型重機停車問題


mitsuyo wrote:
Skywave 250 2270*760*1225 208kg
Maxsym 400i 2270*825*1410 229kg

一個要停機車格,一個要停汽車格,我們的大官能不能解釋一下啊?


要不要把Vespa GTS300跟Skywave 250放在一起比,再附上照片,感覺可能更強烈!
Billy.Huang wrote:
要不要把Vespa ...(恕刪)


其實只要nikita200cc和300cc,
刺激249cc和刺激300/400/500cc,
或者三陽RV249cc跟三陽新推出的300cc一起出遊,
在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等都會區的馬路邊準備停車,就能夠凸顯出這個制度有多?????????好了!›_‹|||

現在臺北市首開先例允許大型重型機車多輛停在一格汽車格內,總算是有一點改變,看看能否引領各縣市政府的長官首肯來跟進!中央政府一直喜歡用 毛 治國,還好地方的臺北市政府沒有用 毛 治國。@_@
有四隻後照鏡的肉肉車
小弟每次也都因為停車問題煩惱
上次去饒河夜市松山機車停車場也被貼重機另收費
收的費用...比汽車貴
所以小弟做了一個查詢資訊的頁面
大型重型機車停車資訊查詢系統
歡迎各位車友來交流停車資訊

不好意思,若有違反版上規定請通知我修改!
老實說我想請問一下抱怨大型重機要停汽車格的網友,
如果政府真的規定大型重機要停機車格,你們真的會覺得比較好?

或許一兩年後我可能會無感,現在我可不想把跨下這台紅牌檔車停在機車位在那裡任人移任人刮,
甚至遇到一個不小心的就給你倒個車我就飽了。

想想如果我有必要騎車去人多的地方,你當真想把你的大型重機塞到一群小綿羊裡?
對不起我可不想。現在的情況至少是我有付錢就可以有空間可以放,我會安心一點。

你要說有紅眼四輪駕駛會倒你車,我還想說紅眼二輪騎士也應該不缺,
還要加上的是無力移車還硬要移你車的騎士或是粗心大意動不動就刮到人家車的騎士勒!

大型重機規定要去停汽車位有什麼好抱怨的,這點我還真的不是很懂。

現實是你想停汽車格,停車場還不一定給你停
可以參考一下
新北市府來文


內文有提到250cc以上,未滿550cc的重機是可以在路外停車場停在機車停車格的,資料我之前也有找了一些,
而且大多有提及交通法規的說明,都是在路外停車場黃牌可停機車停車格的...我看公文拍照下來或是印出來給管理員看...免得停哪都不是的尷尬情形.




DSNT wrote:
老實說我想請問一下抱怨大型重機要停汽車格的網友,
如果政府真的規定大型重機要停機車格,你們真的會覺得比較好?

或許一兩年後我可能會無感,現在我可不想把跨下這台紅牌檔車停在機車位在那裡任人移任人刮,
甚至遇到一個不小心的就給你倒個車我就飽了。...(恕刪)

會有這種問題根本就是政府根本就沒有好好管理機車停車格。
規定一車一格,政府也沒有想辦法處理硬塞的問題。
反倒覺得這樣可以多收費,放任亂塞,最後連分隔線都不畫了。
然後大家再來抱怨機車亂停影響市容。政府跟著尻洗機車使用者。
或許有人說會停不下,那也是換塞造成的錯覺。
法定機車格的尺寸停一台公升車其實只有長度多一點點出來。
可以落實一車一格的話,兩邊跟本就鬆鬆的。當然,像GL這種
會超過一格的,就規定會超過一格的去停機車格啊。
台灣人比較可惜的一點事總是認為車輛就只能停機車格或汽車格,似乎不該有其他選項,但在很多國家機車是可以停機車格也可以停汽車格,端看大小需求。
yky26 wrote:
現實是你想停汽車格,停車場還不一定給你停

所以?重點在?

政府現在規定如果改 HID 要再去監理站覆檢(=規定大型重機要停汽車格),
有些人改了之後就是不去覆檢合格(=不給你大型重機停汽車格)。

請問,這個是那些人的問題,還是法條的問題?
而我現在在請問的,是你覺得那些人有問題?還是你覺得法條有問題?

想一下,你應該知道我在說什麼的。

orea2007 wrote:
會有這種問題根本就是政府根本就沒有好好管理機車停車格。
規定一車一格,政府也沒有想辦法處理硬塞的問題。
反倒覺得這樣可以多收費,放任亂塞,最後連分隔線都不畫了。
然後大家再來抱怨機車亂停影響市容。政府跟著尻洗機車使用者。
或許有人說會停不下,那也是換塞造成的錯覺。
法定機車格的尺寸停一台公升車其實只有長度多一點點出來。
可以落實一車一格的話,兩邊跟本就鬆鬆的。當然,像GL這種
會超過一格的,就規定會超過一格的去停機車格啊。

政府行政怠惰的事應該不只這一件吧...XD
但是政府行政怠惰並不是我這次想請問大家的重點。

我的問題重點在於看來有些版友在抱怨(規定大型重機要停汽車格)的這個法規不好,
但是我個人覺得這個規定比叫我去停機車格要來得好。

如果有天真的有規劃大一點的機車停車格,並在像澳門政府一樣在格線上加裝障礙物,
屆時我就覺得規定停在機車停車格裡會比較好了。

當然,這是我的個人觀點,我想知道在抱怨(規定大型重機要停汽車格)的網友們,
以「現有台灣的情況下」,你們真的覺得改成規定要停在機車格裡會比較好嗎?
DSNT wrote:
政府現在規定如果改 HID 要再去監理站覆檢(=規定大型重機要停汽車格),
有些人改了之後就是不去覆檢合格(=不給你大型重機停汽車格)。

請問,這個是那些人的問題,還是法條的問題?
而我現在在請問的,是那些人有問題?還是是法條有問題?...(恕刪)

這舉例還真奇怪

我是不會抱怨要停汽車格
要我停就停
但一樣是公有停車場不要這邊可以停,這邊不能停。
私人要怎麼規定我無所謂

現在四輪抱怨重機佔路邊停車位的也不少
反正等重機越來越多,這問題遲早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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