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積分:3086分
文章編號:81788970

個人積分:5350分
文章編號:81789264
在本人社區不準讓重機與汽車共存一格以保持社區"蓋高尚"之形象,加上機車格不夠,本想轉戰停外面機車格,蒐尋了一下中央法規,交通部不做明確裁示,推給各地政府自行管理,而查了一下本縣市法規,交通單位能避則避,多是用機車格尺寸為由“尚不適宜全面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於一般機車停車位”…上下交相賊(古人的用字真的準!),重機族群只能一直被魚肉…我也是機車通勤族啊~明明就是個較有效的交通工具,搞到裡外不是人…真是太難了…
01內重機權益老生常談,不說了;機車這東西我是愛到卡慘死,本人比較衰必須做出放棄或高價租賃汽車格的抉擇…
希望大家都有位置可以停放自己的愛駒!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