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女生闖馬路看路權誰有

重覆自刪!.....................關於重機踢人事件~本人在小妹妹送去急診的那間醫院工作~
阿~路權這樣分析對嗎?
從穿越雙黃線~然後走車道...這已經從頭錯到尾了吧
貨車在怎麼禮讓~
那位可憐的小女孩還是不該從那邊走
沒出事就沒事
現在出事了~就依照法規來走


該死的是那名摩扥車駕駛人

wetty wrote:
這不是路權問題

鄉民生氣的點是騎士踹人的行為
1.踹人是侵犯人權了:這部份很明顯,沒什麼好講的
2.路權是分肇事責任用的:如果騎士騎白牌,沒有踹人,哪一方肇責多?


沒有踹"小孩子"
沒人會管誰撞誰,誰的路權大
反正就過失傷害看誰傷的重
日本行人最大啦~
台灣行人變臭俗辣

還捕一腳....紅到翻
我猜過幾天可能CNN也會有

這時只能慶幸我沒有騎重車
不然快點脫手吧...
土城加藤鷹

ponjiayulady wrote:
為啥重機可以在兩秒之...(恕刪)

不是2秒,是在1秒之內,到底有多快,有沒有超速,大家自己判斷吧,
而且,有發現嗎?出現43秒的時候重機還沒出現喔。




不管肇事責任如何啦

單就出腳踹人本來就不對了
而且對方還只是個受傷的7歲小孩
這傢伙根本就已經是個泯滅人性的王八蛋

重機始終行駛於路肩...
肯定吃不完兜著走...
加上踹人...
肯定賠不完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飄流之風 wrote:
樓主分析得很棒...5分奉上

重機是從頭錯到尾了...

5分奉上+1

樓主分析真的很棒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台灣這麼路這麼窄小的地方根本不適合(主要就是騎快的)重機 句點
版大說得很好,
別以為七歲小孩就沒有路權。


右側超車、違規行走路肩、未協助救治、過失傷人、殺人未遂、說謊,楊凱翔就算少做一件錯事都還是混蛋一個,冷血車隊偷踹的傢伙更是無恥孬種!
關於重機踢人事件~本人在小妹妹送去急診的那間醫院工作~

話說昨天值班幫小妹妹照x光檢查的放射師同事昨天並不知道小妹妹是被人踢了一腳~

(當時他看到小妹妹的身上怎麼會有腳印?????)

因為昨天埔里發生不少事情送來兩批人:

一個是在市場老翁連環撞了6台車、另一件就是重機騎士下車踢人這個案件~

結果昨天醫院來了好多好多記者在採訪這兩個社會案件~

當下就覺得依記者的規模~這件事情一定上全國版面~果然~~

今天聽到同事討論~才知道放射師事後才知道小妹妹原來妹妹身上衣服的腳印是被騎士踢的~~~

還在說謊??連我同事做檢查都看到衣服有"明顯"的腳印了~~

雖然小妹妹有他的用路權或者是他本身也有不對的地方~

但讓人生氣的是~~你怎麼可以踢人呢??而且踢得還不小力~連我同事在做檢查時~當下都覺得詭異:

【為何衣服背面有腳印】???

真是太冷血了~~你爸爸還說你還年輕難免血氣方剛~~26歲了還年輕???那小妹妹才幾歲呢???

真是令人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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