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終結者?國道上輾死大型重機騎士的機率


Henry0320 wrote:
說到統計資料各位還記...(恕刪)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以往在宣布一般機車危險的訊息時...
就說死亡人數多...佔所有死亡人數的5x%...
這時候就完全忽略機車的使用量...
當要宣布大型重型機車危險時...
引用的數據又變成每萬輛的死亡率了...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gungunM wrote:
小弟用下列數據來計算
8月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A1類交通事故每萬輛肇事率卻達1.6件,是自用小客車的2.9倍


嘿~逛著逛著又看到了M大的高論~

向來愛說自己的文章打別人臉云云等等的M大,此次發表的文,
竟然開宗明義、破釜沈舟、石破天驚地說出了大家反對的重要數據!
重機才2萬多台,肇事率是自用小客車6百多萬台的2.9倍!!!
感謝M大棄暗投明、頓悟真理~
善哉善哉啊!!!

火焰天秤 wrote:
重機才2萬多台,肇事率是自用小客車6百多萬台的2.9倍!!!


每萬輛的A1肇事率...
與車輛數量多寡沒有直接的關係...
請你就別再誤導視聽...
甚至扭曲事實了!
仔細看完此篇後...
就知道原來天天在思考如何在國道上碾死重機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又是一篇斷章取義的廢文
大型重型機車A1類交通事故每萬輛肇事率1.6件,是自用小客車的2.9倍
550cc以上大型重機數量28,031
給你算3萬輛好了
3*1.6 = 4.8/件(3萬輛重機共發生的A1事件)

重機每萬輛A1肇事率1.6件,是自用小客車的2.9倍
1.6/2.9=0.55(每萬輛A1肇事率)
自用小客車數量6,008,298(6百萬輛)
既代表(6000000/10000)*0.55=330件(6百萬輛自小客共發生的A1事件)

一年365天
每76天(2.5月)才有1件重機A1事件
每1.1天就有1件自小客車的A1事件

那個比較容易讓你碰到或遇到、聽到有A1事件發生呀?

又是一篇斷章取義的廢文
大型重型機車A1類交通事故每萬輛肇事率1.6件,是自用小客車的2.9倍
550cc以上大型重機數量28,031
給你算3萬輛好了
3*1.6 = 4.8/件(3萬輛重機共發生的A1事件)

重機每萬輛A1肇事率1.6件,是自用小客車的2.9倍
1.6/2.9=0.55(每萬輛A1肇事率)
自用小客車數量6,008,298(6百萬輛)
既代表(6000000/10000)*0.55=330件(6百萬輛自小客共發生的A1事件)

一年365天
每76天(2.5月)才有1件重機A1事件
每1.1天就有1件自小客車的A1事件

那個比較容易讓你碰到或遇到、聽到有A1事件發生呀?
Henry0320 wrote:
又是一篇斷章取義的廢...(恕刪)


所你您看不到重機發生A1不是因為安全,只是因為數量少?

結論 重機比小汽車安全? 1.6<0.55 您~~太有才了


教我機率的數學老師要去跳樓了!!
我這輩子也沒看過銀行搶劫,表示沒有銀行搶劫??
喇叭洪 wrote:
所你您看不到重機發生A1不是因為安全,只是因為數量少?

結論 重機比小汽車安全? 1.6<0.55您~~太有才了


教我機率的數學老師要去跳樓了!!
我這輩子也沒看過銀行搶劫,表示沒有銀行搶劫??...(恕刪)


歹勢吼~
你哪裡看到我說重機比小汽車安全

我寫的原文在此
『大型重型機車A1類交通事故每萬輛肇事率1.6件,是自用小客車的2.9倍
550cc以上大型重機數量28,031
給你算3萬輛好了
3*1.6 = 4.8/件(3萬輛重機共發生的A1事件)

重機每萬輛A1肇事率1.6件,是自用小客車的2.9倍
1.6/2.9=0.55(每萬輛A1肇事率)
自用小客車數量6,008,298(6百萬輛)
既代表(6000000/10000)*0.55=330件(6百萬輛自小客共發生的A1事件)

一年365天
每76天(2.5月)才有1件重機A1事件
每1.1天就有1件自小客車的A1事件

那個比較容易讓你碰到或遇到、聽到有A1事件發生呀?


那請問一下
1週、1個月、1年遇見幾次重機周遭經過
這遇到重機的次數裡
發生幾次重機A1事件?
汽車A1事件卻是每天都在上演
身為也是用路人的你、我
哪一個容易遇見?那個容議會不性的發生在你我周遭的親朋好友?

再者
這新聞裡只提到重機發生A1事件是汽車的2.6倍
但卻沒說這重機肇事的主因是什麼?是重機自己違規造成,還是他車違規造成這A1事件?
都沒說嘛!那何以認定新聞說的重機A1事件發生率是汽車2.6倍,如果這統計資料裡有一半重機的A1事件是被違規他車害的,卻也都算在重機A1事件上,請問誰是受害者?誰是加害者?這種資料可信?
這麼籠統的統計資料,不管A1事件發生的因果就直白的冠上數字,然後就予以認定就是怎麼樣的?這不是廢文嗎?

抱歉,恕我直言,如果仍不懂,那也是你的自由~


推這句~ 忠肯不偏頗~! 如果01有開版回文賺點數的機制~開在重機板就可以拉起一串粽子了!!

在這裡唇槍舌戰真的有多少效果?

winnerst wrote:
基本上說這麼多 政...(恕刪)

Henry0320 wrote:
歹勢吼~你哪裡看到我歹勢吼~
你哪裡看到我說重機比小汽車安全

我寫的原文在此
『大型重型機車A1類交通事故每萬輛肇事率1.6件,是自用小客車的2.9倍
550cc以上大型重機數量28,031
給你算3萬輛好了
3*1.6 = 4.8/件(3萬輛重機共發生的A1事件)

重機每萬輛A1肇事率1.6件,是自用小客車的2.9倍
1.6/2.9=0.55(每萬輛A1肇事率)
自用小客車數量6,008,298(6百萬輛)
既代表(6000000/10000)*0.55=330件(6百萬輛自小客共發生的A1事件)

一年365天
每76天(2.5月)才有1件重機A1事件
每1.1天就有1件自小客車的A1事件

那個比較容易讓你碰到或遇到、聽到有A1事件發生呀? 』

那請問一下
1週、1個月、1年遇見幾次重機周遭經過
這遇到重機的次數裡
發生幾次重機A1事件?
汽車A1事件卻是每天都在上演
身為也是用路人的你、我
哪一個容易遇見?那個容議會不性的發生在你我周遭的親朋好友?

再者
這新聞裡只提到重機發生A1事件是汽車的2.6倍
但卻沒說這重機肇事的主因是什麼?是重機自己違規造成,還是他車違規造成這A1事件?
都沒說嘛!那何以認定新聞說的重機A1事件發生率是汽車2.6倍,如果這統計資料裡有一半重機的A1事件是被違規他車害的,卻也都算在重機A1事件上,請問誰是受害者?誰是加害者?這種資料可信?
這麼籠統的統計資料,不管A1事件發生的因果就直白的冠上數字,然後就予以認定就是怎麼樣的?這不是廢文嗎?

抱歉,恕我直言,如果仍不懂,那也是你的自由~...(恕刪)






好~我認真打給你看

首先 機率的意義是=在相同的基數底下,發生變異的比例,換言之可以做為推定的科學化依據
肇事率=X/每萬輛 意思就是說每有一萬個相同的基數就有可能發生X的變異
有沒有可能當有一萬個基數時發生<X的變異數,一定有可能,但是這就是機率,但是這也是數據化下
可以接受的乖離率

但是當基數非常小時,所得的機率因為採樣的比例有可能失真
例:郭董有一台私人飛機,飛行三年沒有發生事故,故"郭董的飛機事故率=0"
某國際航空有一萬架飛機,飛行三年總共發生三起事故,故"某國際航空的飛機事故率=1/10000(每年)"

這二個數字就如同重機比上小客車,沒有發生不代表低事故低傷亡

你沒看過或你身邊沒有看過不代表不會發生,只會影響觀感
如同您所提出的數字,當重機數量=小客車數量時 請您幫我算算每天可以看到多少重機A1?
我不會算,因為我的數學老師生氣不教我了

我也提到我一輩子沒看過搶銀行就代表沒有搶銀行了嗎?

數據化 是科學的計算,也是政府施政的依據,政府無法像你所說,因為我沒看過所以.....

喇叭洪 wrote:
好~我認真打給你看

首先 機率的意義是=在相同的基數底下,發生變異的比例,換言之可以做為推定的科學化依據
肇事率=X/每萬輛 意思就是說每有一萬個相同的基數就有可能發生X的變異
有沒有可能當有一萬個基數時發生<X的變異數,一定有可能,但是這就是機率,但是這也是數據化下
可以接受的乖離率

但是當基數非常小時,所得的機率因為採樣的比例有可能失真
例:郭董有一台私人飛機,飛行三年沒有發生事故,故"郭董的飛機事故率=0"
某國際航空有一萬架飛機,飛行三年總共發生三起事故,故"某國際航空的飛機事故率=1/10000(每年)"

這二個數字就如同重機比上小客車,沒有發生不代表低事故低傷亡

你沒看過或你身邊沒有看過不代表不會發生,只會影響觀感
如同您所提出的數字,當重機數量=小客車數量時 請您幫我算算每天可以看到多少重機A1?
我不會算,因為我的數學老師生氣不教我了

我也提到我一輩子沒看過搶銀行就代表沒有搶銀行了嗎?

數據化 是科學的計算,也是政府施政的依據,政府無法像你所說,因為我沒看過所以........(恕刪)


單純以機率來看某事件的率是這樣沒錯
但我說過了
政府老是便宜行事地就直白的將重機或機車發生A1事件的次數冠上去
這種作法只會讓看表面文字敘述的老百姓天真的誤以為
騎車的在發生車禍時就是容易發生A1事件
久而久之,將無形中讓百姓根深蒂固地認為機車就是危險的交通工具
汽車就是安全,表面上來看的確如此
因為鐵包肉、肉包鐵天生就是不同
但是~~但是~~
這對降低發生車禍意外有任何幫助嗎?
我敢說肯定沒有,因為百姓只知道換開車就安全了
卻不知道正確的守法觀念與駕駛道德比換開車要來的安全(這裡只的安全不只是對自己,也是對他人的安全)
但對交通流暢度有幫助嗎?
我敢說肯定有,百姓會以最快的方式去努力換掉機車、改開汽車,交通流暢度將會愈來愈低,也就是塞車情況會愈來愈嚴重。
另外,這近10年自小客車的成長率已超越機車的成長率
汽車成長率為2.26%
機車成長率為0.64%

下列資料來自台北市政府
截至民國 100 年底為止,臺北市機動車輛數已達 184 萬 5,686 輛,較 90 年底之 163 萬 7,348 輛計增加 20 萬 8,338 輛、12.72%,平均年成長率為 1.16%。
其中汽車已達 74 萬 4,108 輛,較 99 年底 72 萬 5,121 輛增加 2.62%
機車數達 110 萬1,578 輛,較 99 年底之 109 萬 4,564 輛增加 0.64%
在汽車中,小型自用車為 61萬 6,641 輛,較 90 年底之 61 萬 3,017 輛增加 0.59%
而小型營業車為 11 萬 1,596輛,較 90 年底之 3 萬 8,374 輛增加 1.91 倍

另每千人擁有機動車輛數民國 100 年底為 697 輛(汽車 281 輛,機車 416 輛),較90 年底每千人擁有機動車輛 621 輛(汽車 253 輛,機車 368 輛)增加 12.24%(汽車增加 11.07%,機車增加13.04%)。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附 註:93 年 9 月起小客車租賃業車輛改列於小型營業車內。

汽車佔用的土地面積是機車的幾倍?
以營建署認可的小型車寬2.5~3.0公尺,長5.0~6.0公尺。
汽車取最小尺寸 2.5*5.0,等於12.5平方公尺
一般機器腳踏車寬1.0-1.5公尺,長2.0-2.5公尺
一樣取最小尺寸 1.0*2.0,等於2.0平方公尺
汽車12.5:機車2.0=6.25:1

數據顯示,汽車佔用的土地(道路)面積是機車的6.25倍,也表示1人開1台汽車的在路上的佔路面積,可讓6人騎6台機車在路上行駛,但是上面數據也顯示,每千人擁有621車輛數,汽車253+機車368輛。

若政府對於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的分析不再做進一步的研究,以及宣導正確的駕駛觀念與駕駛道德,那麼只要發生汽機車之間的車禍意外,機車的傷亡絕對是大於汽車,尤其機車使用者的年齡普遍以青壯年以下為主,都是家庭中的重要經濟來源,如此惡性循環下去,加上政府對機車族群在交通法規上的打壓,只是一再地逼迫百姓盡早、盡可能地捨機車換汽車,然後機車的A1事件、交通擁塞只是不段的繼續循環。
Henry0320 wrote:
單純以機率來看某事件...

一年365天
每76天(2.5月)才有1件重機A1事件
每1.1天就有1件自小客車的A1事件

那個比較容易讓你碰到或遇到、聽到有A1事件發生呀
?(恕刪)



上面是你自己打的

不過您非常理性~

也希望重機騎士能好好騎車也許社會大眾會改觀,
到時候我們再來一起推動汽車退出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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