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牌車不是這樣騎的!!難怪開放國道希望不大...V_V

G董 wrote:
是在說我嗎V__V沒...(恕刪)


G董真是說出所有重機人的心聲了

重機人就是要有你這樣的氣魄開車的人才會怕,
他們才會懂的什麼叫讓路權給重車,
反正你逼我車我就到你前面去煞車,
撞到我你就死定了,
最好撞我的還是Toyota
Roker wrote:
給你一個方向思考

汽車撞砂石車,車主可能被夾在車內 
巨大的撞擊可能會引起火燒車,汽車車主將被大火活活燒死

機車撞砂石車,車主可能會被砂石車輾過
支離破碎得樣子雖然難看,但家屬或許認的出來

沒聽過一句話叫做
"燒到你媽媽認不出來嗎?"

有些反對派認為,他們開車,他們好安全,
這麼倒楣的事情不可能發生在他們身上,
新聞報的那些都是死假的啦,他們自己一定死不了啦。

但是他們卻覺得騎士只要一上路,倒楣事就一定會發生,
"平面道路死十幾個vs快速道路死一個"這個數據,也一定是假的啦...
阿邦呀,要檢討呀,面子是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要怨就怨自己吧...
去輕機板看看
一堆說吹多少
70-80巡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1563656&last=19632453

以汽機車來說都超速



先請魔人去輕機板八

感謝政府當初開放重機時沒有立即把路權問題處理好, 所以現在大家才有機會討論得這麼高興, 真的要感恩呢!
隔壁腳踏車版有人用嘴騎公路車~

沒想到這邊也有人用嘴騎重機~

josechan wrote:
騎重機除了圓夢一族除...(恕刪)
但還是希望有專用的機車道後再開放,

那你覺得要設在哪一線才能做到完全分隔?

josechan wrote:
給上面兩位,雖是老梗...(恕刪)

真的那麼危險喔?
那怎麼這邊還這麼多重車騎士在跟你嘴砲?
應該老早通通在盾牌快速公路領便當了。
orea2007 wrote:
那你覺得要設在哪一線才能做到完全分隔?


最好就是直接開放路肩給重機跟公務車輛行駛!

這樣重機也不會去內線妨礙汽車,

汽車也不會來路肩逼車~!
ABIAN CHEN wrote:
關鍵在於,汽車駕駛者大多數都是守規矩的。

哪像是重車騎士,大多數是不守規矩的。


ABIAN CHEN wrote:
台灣的重車駕駛們實在無藥可救,

大家眼睛看到的就是重車駕駛常在路上超速騎車 (十台有九台)

卻愛舉一些可能 100 台只有一台超速的其他車種來替自己愛超速的事實解套,


你說的通通都很守規矩的汽車駕駛是指國外的嗎?
從新聞裡來看,台灣的汽車駕駛都在打你嘴巴呦...
睜眼說瞎話也是要有個限度,不然大家會懷疑你的智慧的...




以下轉載自"今日新聞網":

台北市政府開交通罰單究竟是為了搶錢還是為了交通好?台北市議員簡余晏今天指出,北市在17條高架及平面道路上設了「超速陷阱」,高低速差高達20公里,其中9條道路在今年的1到4月就開出了3萬4860張罰單,每張從1200元到2400元不等,這根本就是搶錢行為!

簡余晏說,信義快速道路的速差從70公里掉到50公里,短短4個月內就開出了8374張罰單,第二名的水源快速道路速限是60公里掉到50公里,開出7801張罰單市民大道從80公里掉到60公里,開出6068張罰單大度路開出4496張罰單中山區濱江路光是以「移動式相機」就開出了2603張罰單復興北路則有2599張罰單環河快速道路也有固定及移動式相機罰單1909張內湖區環東大道則以移動式相機開了623張承德路的固定相機也開了387張

簡余晏說,台北市府面對交通問題只會罰錢、罰錢、罰錢,難道市民是市府的提款機嗎?民進黨議會黨團日前針對6424名有效樣本做出的市政民調顯示,台北市民希望最優先改善的市政問題前十名是:交通太亂、道路不平、捷運營運問題多、房價過高、治安太差、停車位難尋、求職不易、都更問題、道路施工頻繁、道路規劃不善。也就是說,開放式民調發現市民擔心的前十大問題中,交通問題高達六項,但是,每次議員及市民向市府提出交通問題時,市府永遠責怪市民動輒要求市民掏錢罰款,少有自我檢討的。

簡余晏拿出一張在大度路的罰單指出,如圖上的這張罰單就是移動式相機開罰。而且從市府的「市區道路速限表」網頁來看,大度路的快速路段速限70公里,但是,市民在時速70下被移動相機開罰,為什麼?原來前方有一個小小的牌子突然換成了速限50,這對於沒有經常經過的市民來說根本是陷阱。

她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立法精神不該只是罰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一條:「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制定本條例。」開罰單是不得已的,為什麼反而市府不多立警告牌要求降速,卻天天猛開單要人民掏錢,台北市每年向人民收取的交通罰單經費高達近40億元,難道都怪老百姓嗎?為什麼速限標誌不能多立呢?

簡余晏說,北市共有17個道路設了二種以上速限,原因可能是易肇事、叉路多、轉彎處或要進入閘道處,但她接獲很多市民反應,常常開車開到一半才發現自己到了另一個速限範圍,這是因為警告標誌根本不清楚,市府只在拍照桿前設立一個警告牌。市府資料顯示,近5年來,這17個速限轉換的路段,被固定式照相機拍到的罰單有52萬3067張,每張罰單最低1200元,民眾為了這種速限變換的陷阱至少付出了6億到10億元,而且每年還在增加。

原文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9/17/25y3w.html
阿邦呀,要檢討呀,面子是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要怨就怨自己吧...
樓上的兩位陳先生~~

要不要一起出來喝咖啡啦~~怎麼都沒人理我哩

我說過了騎重機的都很NICE一定有什麼誤會.

騎重機帶你們繞一圈親自感受一下高速公路的感覺不是更好咩~

都沒人要出來喔~
鳥生魚湯 wrote:
最好就是直接開放路肩...(恕刪)

這樣機車大概只能這個交流道上,下個交流道下,過了紅綠燈再上交流道。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