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研所的事故調查數據,單純討論數據背後的意義


HSDPA wrote:
母體應該用總公里數,...(恕刪)


這個應該比較難吧 .....

其實對肇事件數的計算才是最有疑慮的

譬如說..
小機車撞小機車...這算機車的肇事,應該沒意見吧
但是
小機車與小客車發生事故,這要算哪邊呀?
是光從警局回報的?
還是要等經事故分析權判別後?
或是法院判決後???
這點的計數就有很大的問題了
(記得好像怎麼判,都是雙方都有責任吧只是成數不同)
我覺得這項統計其實不公允
自小客車應該包括計程車吧,
現在計程車很多一天開超過12個小時
還有很多人新竹台北通勤開車

沒有機車能一天騎12個小時吧
大部分是市區短程吧

如果能統計
所有小客車總行駛時數比上出事次數
跟所有機車總行駛時數比上出事次數

或者適用總里程數 那會不一樣

我的機車有捷運後 很少騎了
都是長途才開車

我相信機車的比例會比較高
但是不是人人都有四輪,也不是人人都長途通勤,大多數人住的地方到公司大約都是45分鐘以下的車程,當然大客貨車就另當別論,我想通勤會騎機車應該比開車的多,大多數人汽車都是周末長途旅遊載家人或東西多的時候,確實那一兩天開下來時數跟里程也很高,但是週末旅遊也不是週週有,甚至有些家庭小孩子也不小了各玩各的,我認為小綿羊的使用率還是比較高的,幾乎天天在使用的東西當然他出狀況的機會也會高,反之汽車多數人一個禮拜開不到三次事故率排第二,那豈不是只要開出門就要撞個幾台才能回來,我記得一次過年跟家人開車去奮起湖,看到汽車塞車塞到火氣大硬擠出車禍就不下三四次,相對重機不容易塞車,出車禍大多是那些馬路當賽道的車手,還有就是遇到其他車輛違規發生事故的比較多,存屬個人觀點

補充一下:
首先:
要用輛次來算,有些車一年給你出個20次車禍的....

其次:
報案率要放進去
150以下速克達小擦撞通常不會報警。
重機及一般車輛通常會報案,因為重機修起來超貴,責任歸署很重要。汽車則是保險公司一定會要你報案。

其三:
重機的部份要計入出租車的部份
很多的出租車車況本來就不好,
車台歪了,該作動的東西不作動或亂作動,很多都很危險,更不用說租車的騎士對車子多半很不熟...

以上也是影響數據結果的原因
而不是單純那一個發生事故率最高那麼單純....

1350萬 台灣怎麼會有這麼多機車
台灣20-64歲的總人口也才14642000
就有1350萬輛250cc以下機車

不知道有沒有把我8年前被偷
去報警 警察叫我備案不報案
害我後來幾年後收到要檢查車的通知
想去監理站註銷
要我出示報案證明
害我臉上三條線
那一台有算進去嗎...............

kuomh1246 wrote:
1350萬 台灣怎麼...(恕刪)


主要並不是一人一台車滴...
我自已名下有四台輕型機車(檔車一台、速克達三台)
兩台重機
三台汽車....

.....所以里程數增加很慢...因為我只有一個屁股....

所以說用人數算是怎麼算也不準滴~~

另外一件事,是我國中就有車在名下了...好像監護人同意就可以之類的,不太記得了
18歲之前不太記得換過幾台了,
記得的有Vespa 90,川崎B2、RZX、FZR、Zing(中間換過速克達但比較沒印象了)
一天到晚打工都是為了買機車啊
...然後滿18歲......
一天到晚打工都是為了買汽車啊....

所以說用20歲以上人口算也是不準滴~~

報告完畢~~
HSDPA wrote:
母體應該用總公里數,...(恕刪)

您的觀念很正確,應該用每行駛公里(或駕駛時間)搭配車種的條件機率來計算事故率!
因為50部掛牌的機車,一天下來的行駛里程加總,或許還不及一台大貨車!
行駛里程與時間越久,事故機率越高.

九份老街 wrote:
您的觀念很正確,應該...(恕刪)
部一定吧??如果照這樣來講的話一班小客車就累積更慢了

至於機車反而是大家比較常使用的交通工具
這篇數據文不置頂真的太可惜了…
可以讓這個版清靜許多啊


昆蟲博士 wrote:
還有機車數量是汽車3倍 所以= =.....如果以同樣數量來講機車比較安全一點


機車的部份有可能低估

我自己騎機車十幾年 有五、六次的碰撞 都是小傷及1千元以下的財損 就双方自己私下處理了

可汽車碰撞通常財損金額大 又關係到出險 會報案留下記錄
從漢人來了島上以後一切都變了,黑暗籠罩了我們的前途,從我小的時候,族中的長老就有一個疑問,我們該怎麼做?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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