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間來講,我覺得樓主是有點杞人憂天了,因為目前重機在大多車主的使用上應該都還是在「休閒載具」的定位為多,那麼會去把車子放在公用停車場的機率真的可以說是很低很低,大多車主停車一定都還是放在自己視距範圍內而已,您想有可能把愛車隨便丟在路邊的停車格內嗎?如果以長期來講我就不敢說了,不過那也是車價恢復到正常水準以後的事了吧。但身為一個重機車主,如果政府願意即時提供重機安全且合用的停車位(尺寸可能比一個汽車位小,但超過半個汽車停車位),我當然也是樂見其成唷。
lee_888 wrote:昨天我看到一台四輪神...如果要照的話 四輪神車的違規 絕對比重機多(恕刪) 以數量來看的確可能。但是以"比例"來看,重機一定比四輪多.....。不過即使比例上如此,實際上常識不足的汽車駕駛人"數量"高過重機數量。最慘的是機車駕駛人水準不足的"數量"遠遠高過於其他交通工具駕駛人的數量。總加起來駕駛人水準及常識不足的數量佔國家人口的很大量。
captainwu wrote:短期間來講,我覺得樓主是有點杞人憂天了,因為目前重機在大多車主的使用上應該都還是在「休閒載具」的定位為多,那麼會去把車子放在公用停車場的機率真的可以說是很低很低,大多車主停車一定都還是放在自己視距範圍內而已,您想有可能把愛車隨便丟在路邊的停車格內嗎?(恕刪) 其實我覺得這比較像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如果有適當的停車環境我相信買的人會更多其實很多人遲遲無法下手停車就是個很大的問題
重機是重機不是汽車,各國法律規定不一樣有比照汽車有另外開法則台灣這我是希望能另開法則定義清楚,不然永遠吵不完,這也是人性--...人不自私枉為人當眾重機騎士們在要求與外國重機享有同樣的權利之前能先要求法律修法健全包括罰則、定位...等等,今天就沒這些問題了,對吧?只是自私的人總是先要求擁有權利再來逃避推行修法的義務與不負推動修法的責任今天自然就問題一堆了。
我認為應該採用部分歐美的制度不過畢竟台灣的停車格太有限,不宜重新劃分重機專用停車格況且就算畫分也沒有那麼多重機可以一次停足我的看法是,按照現行法規停放汽車停車格且放寬汽車停車格的停放數量且重機可以停放一般機車格亦可停放汽車格我相信有能力騎乘重機的騎士絕大部分都會懂得適時的選停車位不要讓法令限制住停放處量,簡直浪費空間!但要修法若停放汽車格的方向改為車頭朝外的倒車入庫停放,如採一般橫向停放則可開罰而車頭朝外停放在發動騎走的當下較為安全,可避免要離開路邊停車位的時候倒車的危險性法令本該就要因地制宜,而不是一昧的腦包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