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邀大型重機車友們 ~ 出發啦~集會遊行申請通過!8月15日我們要向交通部討回國道路權!


ponjiayulady wrote:
等國外跟我們一樣擁有百萬輛50cc時,你再問他們敢不敢開放50cc上高速公路??

國外幾乎都四輪的,開個一天車搞不好也看不到半輛50cc甚至小羊

台灣國道要是開放50cc,一堆小屁孩,歐巴桑都騎上去你看看會是啥榮景?? 這就叫先進??

國情不同啊,我知道有很多人很討厭這句話,不過是事實沒有錯(恕刪)


說的太好了給你拍拍手

台灣的機車密度世界第一,"機車"也是世界第一
原本看到標題好開心
想說終於可以親身參與盡一份力
結果比對日曆是星期三Orz

我一定會騎紅屁屁參加
因為還有假可以休
但是我開始懷疑踴躍度了
車的強度,來自於鈔票的厚度!
可憐啊,現在台灣少數民意可以綁架多數民意,沈默的大眾要不要 讓民代與政府首長知道 多數民意的反彈力量。
我尊重少數的發言權,但不代表少數可以無限上綱
Nikita300如果0-100跑得出9秒那就太強了....
不過那又如何!
國道速限110而已
連RCK180都跑得到
認清事實吧在台灣兩輪都別想上國道
隼夠強吧
像戰機一樣
不給上就是不給上
管理員說我的文章不可以轉貼其他的網站網址

把我的文章改成唯讀

並且告訴我 修改後就開放

我已經修改兩天 也回訊息給管理員兩封

還是不開放討論

小弟只好再PO一次

我想請問管理員...............您累了嗎? 要小弟貢獻蠻牛一箱嗎

(本篇發文已經存檔)

===========================================


還我路權!開放國道!

藐視立法,背信忘〝議〞的交通部與部下單位
處處對大型重機充滿歧視與偏見,恣意剝奪大型重機行的權利
兩年前即該開放的國道路權,如今聯合各單位藉詞打壓,意圖食言封殺國道開放
全然違反當初共同訂立之附帶決議精神 !
試問交通部你公信何存?依法行政的職責何在?

孰可忍?孰不可忍?
交通部欠我們的公道和國道
8月15日我們決定上門討回來!

敬愛的全國車友們!交通部把我們當猴耍!大家豈能嚥得下這口氣?
權運之父陳豐運理事長,將重披戰袍再度出征,為全國大型重機騎士依法申請集會遊行,讓我們團結起來上街頭抗議,

只要國道路權一日不開放
我們抗議行動絕不終止!


集合時間:民國一O一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三 下午13:38

出發地點: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1號立法院群賢樓前

遊行路線:濟南路一段3-1號前出發 -- 濟南路西往東行 -- 右轉金山南路 -- 右轉仁愛路一段

抵達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一段50號交通部前 
不要用轉貼的應該就不會被刪吧?

總之, 無論誰申請, 重機騎士皆應把握機會一起到交通部抗議, 抗議交通部不依法行政!

如果不去那交通部可能會認為我們根本不在乎!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不要用轉貼的應該就不...(恕刪)


米咖大'
管理員給我的訊息如下
=========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加入好友 加入黑名單
2012-07-20 22:39
刪除私人訊息檢舉私人訊息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您好,感謝發文分享。但倘若您有討論的需要,請用詳述的方式替代;站上不適合直接導引其他會員到特定網站,請您幫忙移除、替換之後來訊告知,將解除唯讀。

檢視原討論串: 敬邀大型重機車友們 ~ 出發啦~集會遊行申請通過!8月15日我們要向交通部討回國道路權!
注意: 本訊息為系統自動通知, 請勿回覆




============================




我依照管理員的指示

把連結網址修除掉了'

為什麼還沒恢復討論呢???

我生氣啦


重車界小天王 wrote:
管理員說我的文章不可...(恕刪)


沒有重車
但支持理念

你覺得交通部的人會怎麼說?其實我經打電話去問過了..
問:為什麼立法院已經決議開放大型重機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路政司卻堅持不開放?
X先生:因為是立法院授權交通部決定?
問:所以交通部決定不開放?
X先生:暫時!因為辦過一些調查,超過半數的人認為目前不宜開放
問:所以立法院的決議是無效的(跟大便一樣??).交通部說了算?
X先生:因為是立法院授權交通部決定
問:那立法院決議要繳證交稅,只要過半數的人覺得不宜,所以財政部應該要順從民意不開徵?
X先生:....


----------這些官員其實本來就是老大心態,開不開放對他來說無所謂.----------

Jacky san wrote:
你覺得交通部的人會怎麼說?其實我經打電話去問過了..
問:為什麼立法院已經決議開放大型重機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路政司卻堅持不開放?
X先生:因為是立法院授權交通部決定?
問:所以交通部決定不開放?
X先生:暫時!因為辦過一些調查,超過半數的人認為目前不宜開放
問:所以立法院的決議是無效的(跟大便一樣??).交通部說了算?
X先生:因為是立法院授權交通部決定
問:那立法院決議要繳證交稅,只要過半數的人覺得不宜,所以財政部應該要順從民意不開徵?
X先生:....


個人只想表示,這內容確實很有含意。
立法院為民意之代表,人民選出代表去立法院表決可以通過(雖說是通過讓交通部去決定)。
而交通部卻可以說是過半數認為不宜? (那這半數是那來的呢?)

如果 交通部是這樣的決定,那是否應該把處理程序公告出來?
讓大家看看 甚麼樣的情況會讓一個
民意通過要求行政單位去好好斟酌處理的案子,
而行政單位竟然回復過半民意不同意這個案子。

那詭異了,這民意跟那民意是甚麼民意呢?
是立法院的民意比較算多數,還是交通部的調查民意是多數呢?

是眾多人民失誤選錯了立法委員以至於在後面的民意去反駁嘛?
還是交通部選擇了代表性不足的群體作為標的,作出了這份過半民意?

這其中似乎隱含了許多問題與疑點,面對的是被掩蓋的良心與道德,或是私心呢?
是怠忽職守 還是便宜行事呢?
可惜我太不聰明了,不知道答案究竟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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