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NT wrote:
某個事件是個案還是通則,在對這件事情思考時結論應該差異很大的不是嗎?
...(恕刪)
他也沒說是通則呀~
那只是他的騎乘經驗帶給他的感受進而影響他之後的騎乘反應而以呀~
這點應該不是太難理解才是吧~
真理之手 wrote:
當一件事情發生 大型重機是受害者的時候
大家永遠只會說那是個案
根本不會常常發生這種事情
可是突然換個角度
大型重機變成是加害人的時候
馬上一堆人跳出來說 只要是騎乘大型重機
都會搞這種小毛病
個案瞬間就變通例
真理之手 wrote:
大家都說大型重機紅燈擠去車陣前面或是停等機 是一種偷吃步的違規行為
你自己也有騎重機 你也知道是肉包鐵
請問 在車陣中當夾心餅乾好 還是去車陣前面比較安全?
之前台北市就發生一台大型重機好好停在車陣中
因為後方追撞導致大型重機被擠去跟前車撞在一起
雖然那個人還好傷的不重 但是改天換個衝擊力道大一點 可能就沒那麼好運了
可是今天如果可以停在前面或是停等區這種前方無車的位子
是不是在面對來是後方追撞的問題時候是不是可以免去重傷害的問題
DSNT wrote:
我先確認一下我有沒有...(恕刪)
真理之手 wrote:
矛盾點就出現了一樣的...(恕刪)
DSNT wrote:
你的意思是指,為了要讓你自己比較安全一點,你可以選擇性的無視某些交通規定。
我並不是說我騎車時是完美的,都不會有違反交通規定的時候,但是就這個例子來看,
我和你至少有一個地方不同的是,我不會用一些理由來合理化我違規的行為。
而當一個人有這個想法了,他的某些騎車行為是不是違規了,我想這個人應該就不會太在意了。
DSNT wrote:
心情抒發完畢了之後,請明確的告訴我一下,
那個在機車停等區前被撞的案例,是通則還是個案,OK?(恕刪)
真理之手 wrote:
請問我哪有說過這句話
我可沒說為安全就可以紅燈越線
或是逆向 把違規
而是在合理且可以通行的情況下 行駛至車陣前方
至於停放停等區 你個人覺得那是違規 我也不反對
至少我不會去爭執那一點法律規定上的缺失[個人而言]
就像大型重機必須停放自小客車停車格那樣 欠缺思考的法規
而你說的改車問題 我也不知道這跟停等區有何關聯
真理之手 wrote:
通例 畢竟上新聞只是少數人
不是沒上新聞 就表示不會有這種問題
像這種欠缺考量的法規 交通部還是必須解決
畢竟大型重機 還是屬於機械腳踏車而不是小客車
強調一點 權力相等不等於 一樣的規定都可以套用在不同的東西上面
畢竟只是增加道路使用者的困或跟界線畫分
DSNT wrote:
我懂了,世界真是和平。
只是容我提醒你一件事,現階段這個行為是不是違規,你反不反對似乎不構成影響。
法律規定違規,你贊同這個行為還是違規;法律規定沒有違規,你再怎麼反對也還是沒有違規。
如果你願意,不妨正面挑戰一下對你個人而言的這個法律規定上的缺失,再行據理力爭,
只是不知道交通裁決所會不會接受你的看法就是了。
DSNT wrote:
我說「我開車時會怎麼開我騎重車就會怎麼騎」,
然後有位 Wetty 版友提出了一個要不要停在機車停等區的問題,
我再說明「我騎重機時的騎法跟我在開車時是一樣的,
所以機車停等區要不要停進去對我來說是沒有什麼好煩惱的。」...

真理之手 wrote:
如果紅黃牌同車道超車/並排這樣做就是違規?
那代表全台 1千5百萬輛機車都在違規 而且違規50多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