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ucappu wrote:我不仇視重機,我也很...(恕刪) 你是我看到網路上發言最理性的另外關於這三輪出事 我想幾方都必須付出些責任車主礙於人情借車給沒駕照的朋友出事駕駛自知沒經驗也沒駕照 借車載妻小 三輪軸長當兩輪飆 不是自己的車確飆的盡興可憐的妻小 若是阻止丈夫 就不會發生憾事
wjucappu wrote:我不仇視重機,我也很喜歡重機。我不反對重機上國道,但是應該做好配套。機車確實是危險性高於汽車的駕駛工具,再怎麼強辯也改變不了鐵包肉安全勝過肉包鐵。支持修法取消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鳥法條,各人造業各人擔,不要出車禍了再來賴無辜的人。汽車載嬰兒沒坐安全座椅都要受罰,我實在無法理解機車可以載嬰兒的道理在那裡?(恕刪) 以駕駛人而言,汽車在遭遇某些特定的狀況時,確實比機車安全,>>>在遭受撞擊的情況時,汽車擁有安全帶/車殼鋼樑以及安全氣囊的保護,絕對優於機車,但,在遇到需要緊急閃避的情況時,汽車因體積較大,成功閃避危險的機率一定較機車低,緊急閃避時,四點重心的移動物體易旋轉和翻覆,國內車禍墜谷及因翻覆致死的案件,四輪壓倒性的超過二輪的發生次數。對於其它的用路人而言,汽車的危險性卻是高於機車,>>>你是四輪駕駛,以時速110km行駛在國道上,此時一台機車在你前方的車道爆胎,你有很低的機率會喪命,此時一台轎車在你前方爆胎,你有很高的機率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