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騎重機撞安全島


workingdrummer wrote:
三輪重機後座沒戴安...(恕刪)


RIP 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wjucappu wrote:
我不仇視重機,我也很...(恕刪)

你是我看到網路上發言最理性的

另外關於這三輪出事 我想幾方都必須付出些責任
車主礙於人情借車給沒駕照的朋友
出事駕駛自知沒經驗也沒駕照 借車載妻小 三輪軸長當兩輪飆 不是自己的車確飆的盡興
可憐的妻小 若是阻止丈夫 就不會發生憾事

peirreflame wrote:
你是我看到網路上發...(恕刪)


"我實在無法理解機車可以載嬰兒的道理在那裡? " 光看這句就完全是沒飯吃不會吃肉的概念了 哪裡理性了
事故發生前的危險駕駛,大部分的人應該只是想: 不會這麼倒楣吧.....
認何事都有其代價,端看能否承受
管你幾輪甚麼機
機車本來就不該三貼
無照根本不該上路
貪圖方便出事怨不得人

壓力鍋 wrote:
CAM-AM的三輪...CAM-AM的三輪車與其說是機車還不如說是汽車...(恕刪)


真的是要騎過這款車的才能理解這台機車要當汽車"開"...

前面幾樓的網友說的...

車子是不會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人...好嗎??

假如一個人不是長期騎三輪的,

而依然用二輪的習慣去騎乘三輪,

這是一件相當危險的事,

真不知道一些人是在鬼打牆什麼....
唉R .I. P
女人真的選老公要看清楚.....
真的好可憐..

Akicha wrote:
汽車有三輪的嗎?
公車有三輪的嗎?
砂石車有三輪的嗎?...(恕刪)


汽車就不會翻嗎
公車就不會翻嗎
砂石車就不會翻嗎

腦呢

wjucappu wrote:
我不仇視重機,我也很喜歡重機。我不反對重機上國道,但是應該做好配套。
機車確實是危險性高於汽車的駕駛工具,再怎麼強辯也改變不了鐵包肉安全勝過肉包鐵。
支持修法取消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鳥法條,各人造業各人擔,不要出車禍了再來賴無辜的人。
汽車載嬰兒沒坐安全座椅都要受罰,我實在無法理解機車可以載嬰兒的道理在那裡?(恕刪)


以駕駛人而言,汽車在遭遇某些特定的狀況時,確實比機車安全,
>>>在遭受撞擊的情況時,汽車擁有安全帶/車殼鋼樑以及安全氣囊的保護,絕對優於機車,
但,在遇到需要緊急閃避的情況時,汽車因體積較大,成功閃避危險的機率一定較機車低,
緊急閃避時,四點重心的移動物體易旋轉和翻覆,
國內車禍墜谷及因翻覆致死的案件,四輪壓倒性的超過二輪的發生次數。

對於其它的用路人而言,汽車的危險性卻是高於機車,
>>>你是四輪駕駛,以時速110km行駛在國道上,
此時一台機車在你前方的車道爆胎,你有很低的機率會喪命,
此時一台轎車在你前方爆胎,你有很高的機率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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