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asLin wrote:
平常沒塞車的時候都已...(恕刪)
我住過北加州San Jose跟南加州Santa Monica,要提醒你的是:南加跟北加開車習慣有很大的不同喔!
南加州不知道是外來人口多還是每個人都太壓抑了,車速都非常快,開車比較沒品(硬插,不打燈..比較像台灣開法),而且警察很少在freeway上面,所以基本速度80以上(內線可能更快),晚上內線道都90+,我猜想你被比手指是因為你佔用了carpool lane 開的比較慢,人家貼你屁股一段時間了你還沒換出去,所以被比手指,
如果是我走carpool我最少都開80,但是如果到90還被貼屁股,我就懶得裡他了,我覺得已經夠快了,要超車會自己從外面超,
北加州(舊金山除外)因為車比較少,大家開車比較溫和,高速公路上警察比較多,所一基本上開80mph就很少車會超過你了,而且開80還會有被抓的風險.
對了,下次如果遇到人家對你比手指或是按喇叭,有一個很賤的方式可以整他回去,就是指著他大笑,這很沒品可是很有用
,喔還有一件事,在LA Downtown 或是比較不安全的地方不要亂按喇叭,你不知道裡面坐的人是不是有槍,小心點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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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個回覆有人提到重車違規,在此小弟我提個數據...
上個月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有開一個550cc以上大型重車是否開放行駛大中快速道路的研討會..我有去旁聽~
裡面高雄市警察局的代表有說到一個數據,就是高雄市約有1000台的大型重機,用1月份的統計報告...
大型重機所造成的事故2件... 四輪車輛1xxx件(忘了具體數字),違規舉發大型重機9件,四輪車輛?件(忘了...因為數字很大)....警察局反而說四輪車輛駕駛會帶來二輪車量使用者的危險,會提這個是因為高鐵公司的停車場管路處代表說開放大中快速道路連接到高鐵停車場那段,會造成四輪使用者的危險....!@#$%等的... 理由...因而反駁~
當然小弟我也不贊成"現階段"的台灣按照歐美國家那樣的二輪車輛路權,因為目前台灣訴求"自由與民主",交通亦此...
有法不管... 管了又卻抗爭... 本末倒置... 各不司其職.... 導致惡性無限循環惡化....
所以執法真的很重要... 人民沒有那個期待可能性會去遵守才會有法的產生... 卻又不執行? 我何需立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