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擅闖管制站惡行惡狀全都錄

爺們根本不在乎這些罰款的,大不了罰錢不正是他自己說的嗎?
jaychou72 wrote:
知法犯法,這樣子罪會...(恕刪)

最可笑的4個字"知法犯法"

哪個犯罪的人 不是知法犯法??
殺人的人 不知殺人犯法?
偷竊的人 不知偷竊犯法?
闖紅燈的人 不知闖紅燈違規?
素還真真真 wrote:
一般百姓貪污收賄會有事嗎 ? 老百姓沒有貪污治罪條例耶 ~


不就是公家 才算收賄?
---------------
話要聽清楚 我說的是道德標準 而非 罰責

對老師的標準要高 對工人要低嗎?
所以
老師吐痰要罰1萬 工人吐痰只要罰1千??
法官吐痰不就要罰10萬

應該是犯職務上相關的業務 才需加重罰
例:
法官收賄輕判加重罰 而非法官亂丟垃圾加重罰
............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最可笑的4個字"知法犯法"

哪個犯罪的人 不是知法犯法??
殺人的人 不知殺人犯法?
偷竊的人 不知偷竊犯法?
闖紅燈的人 不知闖紅燈違規?

這要看怎麼認定知法吧. 知道殺人犯法就算知法, 這知法的標準算最低的, 哈, 或許也說得通. 但是, 懂法律條文的法官律師等, 或執法的官員警察等, 這些人才稱得上是知法, 這比較符合前面知法犯法的用意.

以我自己來說, 只知道殺人犯法, 卻不懂法條, 更不能玩法, 豈敢自認知法? 哈.
現在~風聲過了,
這兩個警察應該沒事了吧~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現在~風聲過了,這兩...(恕刪)


記過處份.台中地檢研議起訴妨害公務



前天再向警政署檢舉,騎車滑手機及安全帽未扣,再罰3500元確定.
怒濤爆裂 wrote:
不就是公家 才算收賄?
---------------
話要聽清楚 我說的是道德標準 而非 罰責

對老師的標準要高 對工人要低嗎?
所以
老師吐痰要罰1萬 工人吐痰只要罰1千??
法官吐痰不就要罰10萬

應該是犯職務上相關的業務 才需加重罰
例:
法官收賄輕判加重罰 而非法官亂丟垃圾加重罰


那請問你的道德標準是要怎樣去衡量 ? 一斤多少錢啊 ?

你把闖管制區違反政府規定除罪化成吐痰罰款是想淡化何事 ?

這個網站內容你有看清楚嗎 ? http://homepage.vghtpe.gov.tw/~ged/lefta/a2_012.htm

憲法本文你也只看前面不看全部喔 ? 難怪你會說人人平等 !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64

憲法第二十四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公務員犯法被害人民還可以要求國家賠償耶 ! 這就是道德標準不一樣嚕

小楊5311 wrote:
前天再向警政署檢舉,...(恕刪)


Good Job, 明知道做錯事就該低調,想要高調就不要怕被罰,這個案例就是最佳示範了。
小楊5311 wrote:
前天再向警政署檢舉,...(恕刪)

我們的論點沒交集

請不要再私訊給我
素還真真真 wrote:
那請問你的道德標準是要怎樣去衡量 ? 一斤多少錢啊 ?

你把闖管制區違反政府規定除罪化成吐痰罰款是想淡化何事 ?

怒濤爆裂 wrote:
話要聽清楚 我說的是道德標準 而非 罰責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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