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chou72 wrote:
知法犯法,這樣子罪會...(恕刪)
最可笑的4個字"知法犯法"

哪個犯罪的人 不是知法犯法??
殺人的人 不知殺人犯法?
偷竊的人 不知偷竊犯法?
闖紅燈的人 不知闖紅燈違規?
素還真真真 wrote:
一般百姓貪污收賄會有事嗎 ? 老百姓沒有貪污治罪條例耶 ~
不就是公家 才算收賄?
---------------
話要聽清楚 我說的是道德標準 而非 罰責
對老師的標準要高 對工人要低嗎?

所以
老師吐痰要罰1萬 工人吐痰只要罰1千??

法官吐痰不就要罰10萬

應該是犯職務上相關的業務 才需加重罰
例:
法官收賄輕判加重罰 而非法官亂丟垃圾加重罰
............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不就是公家 才算收賄?
---------------
話要聽清楚 我說的是道德標準 而非 罰責
對老師的標準要高 對工人要低嗎?
所以
老師吐痰要罰1萬 工人吐痰只要罰1千??
法官吐痰不就要罰10萬
應該是犯職務上相關的業務 才需加重罰
例:
法官收賄輕判加重罰 而非法官亂丟垃圾加重罰
那請問你的道德標準是要怎樣去衡量 ? 一斤多少錢啊 ?
你把闖管制區違反政府規定除罪化成吐痰罰款是想淡化何事 ?
這個網站內容你有看清楚嗎 ? http://homepage.vghtpe.gov.tw/~ged/lefta/a2_012.htm
憲法本文你也只看前面不看全部喔 ? 難怪你會說人人平等 !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64
憲法第二十四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公務員犯法被害人民還可以要求國家賠償耶 ! 這就是道德標準不一樣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