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akryu wrote:
人的單位是公斤嗎
一.一lll...

台灣慣用人體重單位不是公斤是什麼.........
說真的 我個人有重機也有汽車 我覺得說 開放高速公路是不是真的有必要 畢竟現在規定只可以一個人 不可以有貨物或是載人(想跟家裡的大姊大一起到中部玩 但是不想開車 >"<) 但是黃牌要開放快速就是真的比較需要了 畢竟這樣可以減緩一點點一般道路的機車壅擠度

再來 兩段轉的話我個人是比較傾像黃牌要紅牌不用(我只是這樣覺得 不要問我這樣的原因是甚麼) 至於停車的話 我覺得可以把部分車位分成250cc以上專用(1次50元) 重車汽車共用(就是可以停小部份的小汽車和重機可以共用的停車格)(停輕型汽車0.5小時30(給你方便用) 停重車1次60(給你方便用)) 再來就是一般機車停車格(1次20元)我覺得這樣可能可行喔 但是在這樣的狀況下 亂停就要重罰

畢竟是我自己的想法 沒有法源沒有依據 只是想跟跟大大討論一下 如果要砲我 就~~~~ 來吧

我只是覺得 台灣的車輛分級可以把重型機車300~550cc的在法令上規到 大型的"機車" 然後把重型機車550+個規到輕行汽車(像是 march) 我沒記錯的話 好像輕型汽車在高速公路上不可以駛到內側車道(再一次 我只是記得)

如果可以這樣分類的話 我想應該路權上的劃分是不是會更清楚一點呢 還是如果用小弟的想法的話 只會讓交通變得更混亂? 謝謝各位大大


cwang9 wrote:
說真的 我個人有重機...(恕刪)


明明就都是二輪~~為何硬是要歸類到四輪去???
明明就都是二輪~~軸距也大~為何黃牌要二段式?
Beautiful life comes from every shot
carter0828 wrote:
台灣慣用人體重單位不是公斤是什麼.........


假設你們家5個人
平均每個60公斤
你跟人介紹都說我們家總共300公斤就對了啦
又不是賣豬肉
一.一lll...

maymax11111 wrote:
如果一天大眾運輸工具...(恕刪)

新聞報過有家航空公司.....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與其要求路權(高速公路),不如要求各重要地點.景點多設置多規劃大型重機停車位比較實際~

快樂的出遊才不會因為停車問題戰戰兢兢...視線永遠無法欣賞美景只能注視自己的愛車...

解脫的自由 wrote:
與其要求路權(高速公...(恕刪)


難喔... 光是看看那九份老街 = =

政府只會鼓勵民眾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不太會去增設停車空間

mitsuyo wrote:
台灣地小人稠,重機本來就還是機車,為什麼不停機車格 ?

如果真要去搶汽車停車格,恐怕會有一些找不到車位的眼紅駕駛搞破壞吧


嗯沒錯,可能我太白目去停四輪格,是沒有被搞破壞啦,只是車子開的很近,重機很難牽出來,

花了大約十多分鐘,二個人才把二台車慢慢牽出來!所以,我以後去風景區,不敢再停四輪格子了!!

我學乖了!!




breakryu wrote:
假設你們家5個人平均...(恕刪)

您真奇怪~票是一張一張賣~像樓上的提出航空公司有類似作法~
也是一張一張賣~誰管你一家子總重量~
反正也只是講講~在台灣這樣實施應該會被抗議吧~
http://i668.photobucket.com/albums/vv50/maymax2009/ADDRESS/draw282x145.jpg
不知道如果規定一個汽車位可以停兩台重機會不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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