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duscias wrote:
因為速度不可能太快
那是指塞車的情況,紅燈剛轉綠燈衝出去想多衝幾個路口的機車很多速度可不慢,
sonic172 wrote:
交通意外最常見的是各類四輪主導的
例如汽車與機車,汽車與行人,汽車與汽車
由其是酒駕的威脅
汽車更是超級可怕的殺人兵器
同意,但我覺得分流才是重點.
汽車和其他並存(重車,機車,單車,行人),
汽車才會變殺手,使人員的傷亡容易發生,
這也同樣適用於重車與機車上,
不過既然在城市裡,那就通通都變成軌道車最好,
這麼多年過去了, 交通情況似乎都沒什麼改變,
台灣這幾間有運輸管理科系的大學院校,
大概沒出什麼能規劃的能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