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295029 wrote:重機上國道汽車駕駛...(恕刪) 現行快速道路的速限已跟國道差距不大,如果真如你所說,問題早出現了。更何況還有試開多年的國三甲,查看看國三甲自試開後小客的事故數是大重的幾倍危險的是人,不是車,依大部份台灣人的用車觀念,只有開坦克才會安全...
開放低機動力的交通工具上高速公路實在也不在代表國力或進步,跟你生小孩更是無關,有些國家的城市與城市距離遙遠,當中只有高速公路連結,沒有地面道路,你不讓別的車輛上去根本無法到達那個城市或鄉村,很多國家有這種情形,就像美國加州有大約7000公里的高速公路,其中有2000公里的路段是開放給腳踏車的,這我們真的無法用這種國土地形來比較。
asdf3164 wrote:蘋果日報報導民眾向...(恕刪) 抱歉只是舉例有人喝了酒,亂了性,對方說NO,結果還是硬上請問這應該是個人去承擔法律責任還是全人類該死?明明很單純是個人的問題就是要藉故打翻一條船大哥,你滿適合去支援選舉的我有汽車+大型重機+自行車騎重機我不敢上國道,我怕冤死
冷袖寒刀 wrote:重機沒資格上國道啦 ...(恕刪) 你沒資格發言啦...隨便上線看一下就知道,到處都是你這種可愛的暱稱,10個裡面有11個這種程度,別老是在那邊想發言,想發言,不如登出砍掉重練吧!不送~~~~~~~
維朗暢力 wrote:先進國家也可以擁槍吸...(恕刪) 烏干達,新加坡、馬來西亞等禁止口交,西班牙打手槍這些國家都有明確的法律限制,那你是不是也該效仿一下?自己是井底之蛙沒關係你可以繼續維持讓台灣退步的腐敗在地思維爛下去,但你並不能攻擊阻止其他人民因為希望改革改變讓台灣更國際化的進步,我們嚴重缺乏的是相關駕駛的道德觀與平等禮讓,以及國家正確福利的政策,而不是官商勾結的惡劣洗腦教育,而導致你們用這樣的方式因為不知道的反對在反對。
依舊不認同指鹿為馬,由其是只對自己有利的時候才改口。機車就是機車,汽車就是汽車。600CC的SMART FORTWO就可以上國道。這時候你們就不說1000CC的大型重型機車是汽車。然後要停車的時候,明明1000CC的大型重型機車也沒有比一般白牌的大羊型速克達大多少,偏要說1000CC的是汽車。拜託政府用腦好不好,路權本來就可以不分車種,用排氣量規定就可以。停車只要不超出格線就不違規,人家自然會去找大一點的格子停大一點的車。現在FORD跟TOYOTA都又PICK-UP的車型在路上跑,一般路邊停車格也裝不下這種大車輛,怎麼不規定他們只能停大貨車或大客車停車位。車道也不用分機車汽車道,分排氣量就好了,重點是車道大小一致,不要有一條小小的機車道在右側。這樣要右轉的汽車可以提前切入右車道,減少右轉汽車跟機車的撞擊事故。這樣大型重機跟汽車在塞車的時候就不會去硬擠右側機車道,大家就是排隊不論是汽車,普通重型跟大型重型機車。能上國道的上國道,能上高架的上高架,幹嘛逼迫人民在平面道路塞車,還要抱怨一些零零碎碎的違規太多。交通順暢了違規就少了,然後再拉高違規處罰兩三倍。違規就會更少。我們需要良性循環而不是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