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教育出來的國民 觀念也很有問題
不可否認的是 騎機車是比較危險一點
但是這是人民選擇的權利
政府沒有權力去剝奪人民的選擇
只要是合法的
小弟現在人在澳洲
也很想買台重車來騎騎
無奈的是 現在匯率越來越高了
最近我要準備去考澳洲當地的駕照
人家光是筆試就有一本一百五十幾頁的書叫你買回家看
看完再去考筆試
筆試內容分三個部分
第一個部分很重要 就是giveway的觀念
他給你一堆圖 叫你分辨出哪台車是先行車輛 哪台要讓道
這部分十題只能錯一題
第二個是路上標誌
第三是駕駛常識 人家常識題也不是像台灣一樣考智障題
有時候還會出現很難判斷的答案
重點是 當我在念書的時候 很重要的觀念是
當你在路上遇到行人 一定要讓
在馬路上遇到機車 他的路權跟汽車一模一樣
管他是一千八百cc還是一千cc 還是小50
甚至電動輪椅車也一樣<--這也有牌可以掛XD
遇到腳踏車 也是一樣 他的路權跟汽車一模一樣
當然有例外 不能上高速公路(廢話)
但是在一般道路上 所有的交通規則都跟汽車一模一樣
該讓他就是要讓 他該讓你他也要讓
這就是政府心態的不同
當那本書在介紹上述這類規則時
前面一定會加一句話 "這些車輛跟汽車同時使用道路 所以他有跟汽車相同的路權"
澳洲當地人都說機車在澳洲出事率很高 死亡率也很高
但是 一樣是有人騎著R1去買菸買飲料
還曾經在SHOPPING MALL裡面看到有人騎隼去買菜XD
相對的台灣政府是自己就先把框框畫好
重車就是有錢人的玩意兒 重車動不動就可以騎到兩百
所以重車很危險 所以應該被限制
相同道理 路上隨便一台汽車都有能裡可以開到一百二一百三
好一點的隨便就一百五 兩百的也不在少數
這些有被限制嗎??
而且 人民本來就不應該被限制 而應該是被教育
台灣人民交通教育失敗了 將錯就錯造成了現在的局面
這應該是政府的責任 而我們人民也應該要有自我省思的能力
而不是一味的去反對 人民無法自我反省 政府也就差不多腦殘了
--
說一大堆 只算是感想吧
還記得我第一天從機場坐車上高速公路時看到重車在高速公路上奔馳的那個感動
對了 還有一條規則很爆笑
他說當你開車在路上遇到馬匹的時候
要立刻靠邊停車後熄火 等馬匹遠離的才可以啟動引擎
以免引擎聲嚇到馬匹造成危險
內容非常有邏輯 但是 他特別獨立一條規則真的很奇特
大概二十年前北二高通車那天(龍潭 樹林收費站監控施工人員).記得好像是下午四點通車的樣子.因為臨時缺了一些東西(忘了是啥!太久了)所以我兩點多從新店騎著我的名流150趕去龍潭收費站(當時還沒到通車時間).
到了龍潭東西交給人員後因為不知道怎樣走省道回去外加還沒通車於是我在三點五十分時又從龍潭收費站騎著小機車往北的方向出發.
起初我還是走中線沿路表數一百一的爽快騎.沒開放的道路沒車!哈哈!看是要站著騎放手騎邊騎邊亂喊都看自己爽!
不過哩~~~~重點來了!大該騎到過大溪後我就是躲在路肩慢慢龜了?為何?通車了!!通車後出發的車輛已經追到我了!身旁呼嘯而過的小汽車就算了.一但遇到大台客運或是拖拉故時氣流的影響導致整車晃來晃去.每過一輛大台車我就感覺被他吸過去必須抓穩龍頭!膽戰心驚的從中和下去後是一身疲累!
猶記一下去就被路邊站崗的條阿伯攔下來(應該是通車典禮的規劃管制員警還沒下班)~少年仔!你很猛喔!敢把機車騎上去駕照行照.......經過一番口舌急施工證明文件的說明才免除一條罰單!
重車開不開放HIWAY!我想相關單位還有的頭疼.台灣人用車用路的觀念依舊如此!執法單位不正確的取締高發!上個月在北二高南港交流道被逕行舉發一張超速(102)公里.地上明明就是距離基準線的地帶條杯不開我左右為保持型車距離的就偏要開我超速(對!限速90我開102是我的不對).相片裡清楚的看到後車距離我一個基準線而已(10M).右方車量的後面那台也是距離前車一個基準線也是違法.但是我門的國道六隊就是愛開超速超那一點點的而不是開需要真正教導觀念的!當然超速的本就要開單~不過在有基準線可以取締原本就不好取締的違法時國道六隊做了哪個選擇?在超車道龜爬90的有幾個被開過單?
所以不單是用路人觀念不對!執法人員的頭殼再裝啥也是個問題!原諒我粗魯的發洩一下.桃咖底A得賽!
以前胚車時兩百多不曾收到罰單反而每次乖乖行車時被車上的時速表GPS時速表騙到罰單~我想我也是頭殼裝屎的一個!
總之!我現在遇到重車我試把它當汽車看!亂鑽亂超車的抱歉我會開靠近你我也會按你喇叭不過相對的你好好騎我也會禮讓你不簡你!各位都有這個觀念了嗎?有了就該開放!沒有那就不要在那東喊西忽給你路權!

,世界上應該很難找到比我們還爛的道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