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穿越馬路的定義,應該不是僅僅只有不走斑馬線~就是亂穿越馬路,這樣狹隘的定義。
你也可以看的到,小妹妹是有左顧右望的等車輛,而不是糊里糊塗的衝出來。就我身為一個父親的角度來看,
家長是已經有時常告誡"過馬路要左右看以及注意車輛"的身教了。
重機騎士的超車方式與速度,你自己也不能認同的情況下,怎還能說"撞在一起才好,我還是再說一次實在太棒了"這種話~~實在非常不洽當以及沒同理心!!我覺得這樣很是冷血的發言
一仙人掌一 wrote:
ponjiayulady wrote:
太開心??5歲小妹妹...(恕刪)
你的意思好像小妹妹都沒錯一樣,好像小妹妹亂穿越馬路是應該的,這種亂穿越馬路的風氣也不都是大家有樣學樣造成的,所以我只能說兩位不守規矩的撞在一起才好,我還是再說一次實在太棒了。
http://goo.gl/maps/3Autv
以這次的案例來說,小妹妹最大的問題應該是在他沒有走斑馬線穿越馬路
於是我利用Google Map測量一下該地點到最近的斑馬線的距離大約是80~90公尺

如果加上誤差,也許會超過法律規定的100公尺。這點就必須到現場實際測量才會知道了。
但是請注意!!在他往班馬線走過去的時候也必須通過一個沒有斑馬線的小路口,加上可能會騎在路肩上的機車,這樣子對他來說真的有比較安全?
另外如果我們往中正路的另外一個方向去看,你會發現至少有2公里的路都是沒有斑馬線的。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去要求一個五歲的小女孩養成過馬路都要走斑馬線的習慣,會不會有點太過於苛求?
ponjiayulady wrote:
騎士是受害者??!!...(恕刪)
這是事發地點
小妹妹就是站在這個黃網線前等過馬路的,黃網線就是一個巷口,
前後除了省道14那邊有行人穿越道,其他就沒有了,他在那邊過馬路蠻合理的...
所以你說的應該沒錯,小妹妹沒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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