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辣妹跟土地親吻了Suzuki M109R 1800cc - 史上最重八字環島 hahha. 單車.人\ 重550 kg 以上

如果是對方(洗車美容)偷騎出去倒車,當然是掉對方全額賠償

先報案(不要備案)在去跟對方講。
今天打. 還是沒接電話. 嘿. . ..

今天有去警察局問問了. 要. 看監視. 器要備暗. 所以. 星期一. 在行動了.

哎..................


想反一.點......... 說不定..一個車結. 就這樣閃過去了. ^^. 想開點.
^^..odod
這未免也太過份了吧!
偷騎客人的車,還弄壞...
一定要叫他賠錢~
NHL wrote:
未經所有人同意,私自使用者,就算事後有歸還給所有者,也觸犯了侵占罪(業務侵占罪)
...(恕刪)


業務侵佔罪???

侵佔罪是指公司職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已有的行為

所以主觀構成要件上要有據為己有的故意,洗車廠人員偷騎完後有歸還,這就不構成侵占罪



odod wrote:
今天打. 還是沒接電...(恕刪)


我說胖胖..您還真是看得開...
脾氣醬好..
難怪心寛體盤...
小公主快長大.把拔才能去環島
odod wrote:
今天打. 還是沒接電...(恕刪)


車子還是不要離開自己視線範圍才好
odod wrote:
今天打. 還是沒接電...(恕刪)


我建議車行估價損失的部份和跟對方求償同時進行....

必要時,要先報案處理及公布店家名稱,以免會有下一個案例出現....
當別人只會用嘴巴打字騎車時, 自己已在全台山道繞了幾個圈。
太離譜~洗車洗成這樣~

應該要請原廠~估價換新品~才可~以免日後一直感到心痛~
aman001 wrote:
業務侵佔罪???侵佔...(恕刪)

大大
問一下律師或是指導教授吧
還是您就是律師

再講一個實例
某公家單位
於中午休息時間,快遞送來一位同事網購的物品
該名同事外出用餐,因金額較大,在場的同事們無法代墊
經電話與該員連絡,該員請出納以公款代墊,並於用餐結束後隨即領現金補齊
但該名出納事後遭同事檢舉,以業務侵占罪起訴

信不信都好,有閑錢的可以去各大律師事務所諮詢

不跟你嘴砲了
胖胖的車比較要緊
我洗車或修車
都會在店家面前,記下里程數
他們看到也不敢亂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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