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點紅 wrote:剛剛在陽台享受黃昏美景,順道就拍下這張照片...(恕刪) 我不懂你要幫我什麼? 摩托車到處亂停算我的? 我是摩托車大總統?我已經公開說明: 摩托車停人行道到處都有, 歡迎打電話給110不用怕我常打
摩托車到處亂停跟路權歸還一點關係都沒有, 希望台灣人搞清楚這點!路權只是人權的延伸, 今天交通壅塞都是四輪汽車造成的, 如果少了1/3的四輪那交通馬上會變好, 有一陣子汽油貴時台北市交通明顯有感覺, 台北人的感覺!
not for sale wrote:要看汽車停行人道多還是摩托車行人道多嗎我連拍也懶得拍...(恕刪) 是, 很多地方四輪想上去違規都沒辦法, 這就是重點!有時候開台車出門想要路邊違規停車都沒辦法, 這就是重點!知道我為何騎摩托車比較多了吧?我就是愛違規, 但會看狀況(不要並排停車, 不要雙黃線迴轉)!懂嗎?
中原一點紅 wrote:為了證明個人完全沒有...(恕刪) 沒必要執著了只會把人家錯處不斷放大。可是把自家錯處視為正常說再多也沒用違停就是違停管你4輪還是2輪個人覺得最好把現在罰金後加個0管你是2輪還是4輪。只要違停就拍照開單寄到家。連告誡也不用做罰金後加個0。相信就少很多違停狀況了違停跟路權的確沒直接關係但有間接關係吧如今天4輪違停害2輪摔車好了哪是4輪不對。還是2輪不對路權又歸違停車所有還是追撞車所有呢我所知如停在停車格內。但車身並沒完全在停車格內。如發生事故。停車格內的車有責任。因有侵犯到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路權
米咖 wrote:是, 很多地方四輪想...(恕刪) 你要開車或騎車是你個人自由但管你開什麼都好只要在公眾道路上就要遵守規則並不是誰可違停而誰不可違停的問題違停就是錯只是有時候執法人員給大家方便但大多人把這方便變為習慣或正常像銀行外。郵局外。早餐店外。便利店外。捷運站外都一堆人違規違停執法的也有人性的一面所以才較少趕車但重申一次很多人把這種方便變成理所當然
not for sale wrote:沒必要執著了只會把人...(恕刪) 違停的確跟路權沒有關係 可是我可以很肯定的說:「如果、如果、如果」嚴格取締所有人行道、巷弄內的「違規停車」,私家交通工具的使用必定會減少,交通絕對比現在更順暢;問題是現在的政府鄉愿加上百姓民粹的情況下,我也可以肯定說「做不到、做不到、做不到」如果交通流量減少後,再根據道路可承受的流量開放更多車種使用,這樣我也不反對啦!這也就是我會建議「中南部交通流量較小的橫向國道開放試辦重機行駛」的主要原因 如果連「好好依規定停車」這等小事都做不到,試問要如何談「擴大路權」呢?還是大家一起「不遵守交通規則」,反正出事後再來檢討法條、上法院訴訟?我真的完全不敢想像到時後道路是怎樣的情況
not for sale wrote:很多人把這種方便變成理所當然...(恕刪) 這是事實, 路上很多甚至妨礙到公眾通行(人或車), 警察也通常無視!今日談路權歸還總會有人拿違規出來說三道四, 大家都是多重用路人, 無所謂偏坦任何一方, 但爭回摩托車路權是應該做的事情!
米咖 wrote:這是事實, 路上很多...(恕刪) 你可要先搞清一點我過去的文章都認同摩托車要有跟小客車的路權因同樣有付政府稅金。就有權利享有相對的路權就算開放重機或150上高速我也不反對因為沒做過又怎知對或錯如開放後發現事故較多。所以是錯的選擇。哪再修法就好相信4輪或2輪都能接受一般台灣人家裡都有4輪或2輪所以並不是獨享哪方至於在立法開放前政府也應該先整頓用路人的壞習慣如汽車併排停車。迫車。違停等如摩托車蛇行違停等這樣對開放後對2方也是好事對所有用路人也是一件安心的事
not for sale wrote:你可要先搞清一點我過去的文章都認同摩托車要有跟小客車的路權因同樣有付政府稅金。就有權利享有相對的路權就算開放重機或150上高速我也不反對...(恕刪) 是, 搞清楚了, 支持路權歸還就對了!都是一點紅在亂的, 抱歉, 不過我所說的也都是事實!相信你也是多重用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