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重機路權等同汽車,但是又有機車的便利性 (停車方便且便宜)。
所以在比較大的城市,例如舊金山,有蠻多民眾會因為方便而買機車。
但是也主要是以在市區通勤為主,少數機車騎士會上highway。
以上這是北加州的狀況,其他地區狀況小弟不是太清楚。
在美國機車駕照有兩個等級,M1與M2。
M1的駕照可以騎任何排氣量的機車,需要筆試與路考。
M2的駕照應該只能騎250cc以下的機車,只需要筆試。
這兩者的筆試都有納入高速公路騎乘所需要了解的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我不確定台灣有沒有類似的相關資訊。其中也有團體出遊騎乘方式的相關規定,所謂group riding。
有興趣了解的各位,可以參考加州政府DMV(所謂的監理站)所提供的motorcycle handbook: (筆試與路考相關內容也都在這本裡面)
http://www.dmv.ca.gov/pubs/dl655/dl665mcycle.pdf
基本上,台灣高速公路的路鋪設品質絕對比北加州來的好。
但是台灣的"情>理>法"不成文規定,加上普遍用路人的道德規範,對於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都形成了很多不確定因素。
台灣特殊的小車(速客達)文化,造成很多重機騎士把大車當小車騎,殊不知胯下的是馬力10倍但車重卻只有1.5-2倍的怪獸。
在美國很多騎士一開始就是接觸600 - 1000cc,所以並沒有根深蒂固的用車習慣。(很多朋友也開玩笑。台灣人在美國考汽車駕照,第一次一定不會過,原因是開車習慣太差)
此外,台灣的用車文化,也造成汽車駕駛並不習慣與熟悉所謂的重機,進而對重機產生排斥(我想部份也是因為一些不守交通規則的重機駕駛所造成)。
在美國,大部分的汽車駕駛都認為重機很危險,一出意外就死傷慘重,所以對於重機都會相對地比較禮讓。
還有就是,重機車主本身的觀念問題。
在美國,重機就是一般機車,就是一種交通工具,沒什麼特別的。
沿路機車停車格隨時可以看到Ducati、BMW、哈雷停在路邊。
在台灣,有多少%的人是把重機當交通工具?有多少%的人下雨天還是會騎?
在重機並不普及、用車機會少、一般人會用特別的眼光去看重機的狀況,是否在有限的機會,會有想要炫耀的心理因素?可能多空催幾下油門,油門灌大力一點~~
小弟贊成將應該有的路權提供給重機駕駛,但是前提是: 相關配套措施需要考慮周詳。
畢竟不說別的,萬一真的有個意外,不管誰對誰錯,相信都是肉包鐵的騎士所受到的傷害較大。
當說出: "為什麼國外可以,我們不行"的同時,應該也要反面思考一下,到底是否我們也擁有相等於國外的用車條件。
以上,還請各位鞭小力一點。

愛戀古典的小寶哥 wrote:
寶哥是擁有重機的人,...(恕刪)
針對寶哥所提出的,小弟有以下看法:
使用閃雙黃燈是萬萬不可行。
01上也有分享過汽車在下雨天使用閃雙黃燈,結果造成駕駛認為前方停靠車輛是在行駛狀態而直接沒煞車撞上。
畢竟重機面積小,比較不容易被發現,及容易被死角遮蔽。
所以應該要規定上高速公路須全時打開大燈。
騎士也可以穿著有反光材質的衣物增加能見度。
路肩是給故障車停放與緊急使用。
要求開放路肩讓重機避開車陣這絕對是不適宜的。
1.除了會增加一般用路人對重機特殊的觀感
2.騎士本身在下雨或大霧的視線本來就不佳,安全帽鏡片並無除霧或雨刷功能。
加上若路面溼滑,煞車距離勢必拉長。
就算是有限定速度,若前方有故障車輛且無放反光三角警示,來不及反應而出意外的機率絕對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