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cati_S2R wrote:
哪一條規定?真的有人...(恕刪)
這是台北市停管處給我的回覆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停車管理工程處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停車管理工程處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12/11/1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101.11.01北市停企字第101383883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1年10月25日反映路邊停車的管理辦法事宜,我們非常重視您的意見,說明如下:
一、本市路邊停車格位管理係依停車場法、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辦理。其中標線繪設係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0條車輛停放線之規定辦理,劃設標準為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格位係採同一尺寸繪設,餘依一般機車停車格位標準繪設。如停車違反現地停車規定者,將由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開單告發,處以新臺幣600~1,200元罰鍰。
二、另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條文於101年6月19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10032021號令定自101年7月1日施行,係將550C.C.以上及2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修正為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均得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據此,為使停放本處轄管之大型重型機車民眾有所依循,於101年7月3日北市停營字第10134802000號公告,本處轄管路外收費停車場(機械停車塔除外)暨路邊停車收費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於小型車停車格,停車收費費率依前述規定比照小型車規定,依現場公告之小型車收費時間、方式及費率標準收費並無疑義。
三、至您所述大型重型機車使用管理相關規定您可至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168.motc.gov.tw)及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大型重型機車專區查詢。
二、承辦人:鄒鎮仁,聯絡電話:(02)27590666-6133。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處長 張哲揚 敬上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