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腳踏車都能上國道了,為何重機不行?


magiQ _ Q wrote:
在1:36秒處可以看到路肩有自行車!!!請問這是哪個國家?

不過影片的重點還是在於,重機同車道超車,鑽車等等,在國外似乎是稀鬆平常的事情
而且超速也是嚴重超速吧!當然不是鼓勵超速,只是這些在台灣認為很危險的東西國外也是常常發生...(恕刪)

連哪個國家都不知道,想必連該國法規一定也不知道吧
既然連法規也不知道,那又如何知道那些車輛這樣行駛適合不合法??
影片中也看到有路邊停車,是不是變成為何台灣的國道不可以路邊停車了呢?

如果看到就說為何台灣不行,那要不要美國可以合法擁有槍枝為何台灣不行這種論點也可以提了不是嗎?
不要看到什麼就說國外可以為何台灣不行

根本就是為了重機上國道在隨便找理由一樣,很沒說服力
因為台灣政府只會管制!!!不會管理!!無管理能力
在高速公路上車速這麼快,反應時間只有0.x秒
時速100來算,1秒就可以跑27公尺,如果算10公尺安全距離,才0.3秒的反應時間
一台重機在你前面自摔,你不可能有時間看後方有無來車才閃
第一時間不是來不及閃撞上去就是轉左或右,然後運氣差就被後面的車追撞或自撞....

雖然也有過在一般道路路人突然衝出來被撞,法官用上述辦法算出肇事者無法迴避
而判無罪的案例,但不是每個法官都這樣判,再說發生這種事一整天時間都浪廢在這上面
心情一定大受影響,還有之後的出庭等渣事等著你,這才是最惱人的...
所以滿多大大都認為,如果應注意未注意這個萬年害人法條可以改掉的話,就可以贊成重機上國道了嗎?

我覺得可以照路權來判啊!不要死者為大的觀念來判決,這樣我覺得更棒


如果重機是100%自摔,然後後車也不可能閃避的狀況下撞死騎士,我想汽車被判無罪而且重機騎士要賠償汽車車損等等,這也是應該的!我很贊成!

不過,如果汽車去逼重機,導致摔車,我覺得要判成蓄意殺人,沒死的話就判殺人未遂,因為很明顯可以預見會造成嚴重傷亡



不過總而言之,國人為什麼都知道其他的"國人"駕駛習慣很差、駕照都用雞腿換來的,但是就是沒有人能真的提出改善方案啊!!難道交通不重要嗎?
我自己也是重機騎士
我也喜歡享受那種重機的駕馭感 速度感等等

但在台灣,重機要上國道,真的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不是重機騎是危險,是對汽車駕駛人也會造成危險。

說重機上國道不會超過100? 門心自問,不可能的事情吧.

我們生在台灣,就要融入這邊的一切,汽機車密度那麼高,道路那麼小,路面那麼不平

要怎麼盡情享受重機? 難....


magiQ _ Q wrote:
剛剛上網看這個影片在...(恕刪)
這麼多人有被害妄想症 ? 是壓力太大還是電動打太多(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開放快速道路跟高架多久了,國三甲也早開放了
有事故頻傳,三不五時就出事嗎 ?

騎重機又不是騎一般的小機車,車子的穩定度跟設計,時速100km時,非常輕鬆自在

真的開放也不一定都會上高速
重點在於權益,平等跟相互尊重

台灣(包含很多華人社會)的習慣是覺得麻煩就禁止,省的囉嗦
但國外是積極輔導, 尊重所有人應有的權益.
就是這點把一件本來就很簡單的事 搞復雜了

我在國外看過一段報導 美國某個路段常發生重機事故
新聞採訪當地交警跟居民 沒有一個人說要在此路段禁止機車行駛
而是說要設立警語,降低速限跟加強駕駛技巧的研習等方式改善 非常積極又正面

到台灣可能就是自己好就好, 最好路都給我走你們其他人都不要用...
沒看影片, 但我記得台灣的"神風特攻隊" 人數, 應該是比日本還多 ~
『法律,是保戶懂法律的人!不是保護每一個人!』如果需要法律諮詢,只有付費,沒有免費~ 一 一+
trad325 wrote:
這麼多人有被害妄想症...(恕刪)


那些只騎過小塑膠車
油門催到底勉強表速90整台車狂抖

或是只開過那幾台便宜國產車
100以上整車像在坐船輕飄飄

自然無法理解人家仿賽車種一檔無痛破百
或是休旅車款輕鬆高速巡航的感受

跟這些人爭論還真是無奈


至於那些跟著幫腔說先守規矩再開放的
我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反串
但這種模稜兩可的方針根本只是空洞的目標

全台紅黃牌加起來幾萬輛?
守規矩這三個字是有甚麼公正第三方來評估?
是每年違規次數幾%以下還是肇事率幾%以下?

都沒有那不就又是留給其他民眾來自由心證?
結果1萬輛車無肇事無違規
結果有1台超速被丟上網
是不是全部重機又被打成豬頭

所以講這種話的人我真的覺得是莫名其妙
如果沒有把後面想好
就別講這種假中立的言論出來
我是無所謂啦 反正在快速道路 限速80KM 都還能被沙灘車刷卡..
你沒看錯 是沙灘車 蠻大台的..

白牌機車 天天可見...也是安然下閘道..

不思服 wrote:
看你貼這張圖~怎麼不...(恕刪)


好阿 開車的可以不要開車 我就可以不要騎車

小強6104 wrote:
等台灣的"應注意而未...(恕刪)


還有人在扯這個阿... 該注意的本來就要注意了
這幾天不就有個開車撞男童判無罪的 你以為法官都恐龍?
再說這條拿掉的話 我看一堆汽車駕駛一定會"不小心"去撞到騎士的

namyzal wrote:
在這吵有個屁用!贊成...(恕刪)


別在那邊"們" 少一竿子打翻整艘船

bear098 wrote:
很多汽車駕駛都在說怕...(恕刪)


簡單說 就是不想履行"注意"的義務
想撞人又不想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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