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1811 wrote:如果大家都能遵守「...(恕刪) 重機者一定反問這些問題又不是重機者獨有怎會成為上不上的條件不信去查以前的討論串不信一下就有人來反問你了這樣的討論一再重演一再重演所以我早就說政府幹嘛攬責任開放就開放,以世界開放程度最高的為準開放機車上高速路大家各自負責,不要怪東怪西的有人說車禍時,重機者可能較不利但幹嘛擔心這些?
SimbaKuo wrote:只是在想,如果我們的馬路環境跟駕駛觀念能在好一點,再來討論這個議題吧...(恕刪) 類似您這樣的說法我看太多了,如果您是站在政府管理的角度,有這種主張我還能諒解。若是民眾很多都像您這樣想,那就代表臺灣的民主法治觀念太落後了!自己不願或不敢做的事,就不准別人做?自己不喜歡的就反對到底?不管是對是錯?路權也是人權的延伸,限制路權要有合理的原因,目前政府限制機車上高速公路的理由,基本上都不構成可以限制人民此種自由權利的理由。憲法第 22 條謂「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客觀來講,機車使用高速公路,必然會「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嗎?如今這樣的不合理的限制,人民不但沒出來反對,竟然還有很多人幫政府說話,大表贊同?如果這樣可以,那政府只要用相同理由,禁止機車上「平面道路」,您是否也只能服從到底?
籤籤籤 wrote:引言:補充網友提供...(恕刪) 就是怕汽車會逼機車 就隨便趕別人只是今天紅牌的性能可以3秒100所以 先開放 之後才慢慢開放黃牌大cc數的白牌 已經行之有年了只是這塊比較少人來反應大眾的都是149 99cc這類的機車一個是性能先決 一個則是經驗先決現在紅牌則是換成被後者的原則而限縮上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