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
(恕刪)

把“爭取”跟“歸還”搞混不知道是故意還是不小心
但小弟知道小粉紅常搞偷換概念
在被發現之前先指責對方是中共同路人
真的是高招的小粉紅
MT-10 wrote:
第 92 條 第2項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以上是重機有合法行駛高速公路的法源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以上是重機違規的罰則

合法但違規這邏輯不衝突
那不就政府單位怠惰
我覺得應該要申請大法官釋憲
MT-10
沒錯,行政怠惰12年了 已經有人申請釋憲,但不受理 注意是不受理,不表示沒有違憲
WShiang
不受理是因為立法上沒有什麼問題,這個問題在於立法後行政的問題,要走其他途徑
hihimonkey1 wrote:
請問何時公告何時何地...(恕刪)


急什麼?
你急去問政府啊,問我有答案嗎?

原來你看得懂條文喔,這讓我有點低估你了
不過缺點是只看得懂你自己標的紅字,其他的字大概就看不懂了,記得回國小重修國語喔
七步成詩 wrote:
沒錢買汽車是不是阿?...(恕刪)


你說的跟主題有什麼關聯?
可憐,不知道天氣好騎著摩托車吹著風曬著太陽是種享受
天氣不好也有其他交通工具可以選擇
為什麼只會選擇開車?為什麼要讓老婆小孩忍受塞車憋尿屁股痛之苦?
除了面對無意義的謾罵,否則黑名單不就是種不敢面對的鴕鳥行為嗎?
hihimonkey1 wrote:
請問何時公告何時何地...(恕刪)


法案通過了一年、兩年、三年還不執行
再給你五年好了,還是沒動靜,到現在都十幾年了
一個簡單的項目評估超過十年,這叫做政府怠惰與沒效率
除了面對無意義的謾罵,否則黑名單不就是種不敢面對的鴕鳥行為嗎?
WShiang
目前得到的一些內幕消息是"某些"利益還沒喬好(不全然是遠通)+高公局不想再多管理一個車種。但是交通韭菜通常都以為是他們反對所以才沒開放的[笑到噴淚]
hihimonkey1 wrote:
把“爭取”跟“歸還”...(恕刪)

噗~今天天氣好,我都出去當一顆快樂的老鼠屎跑106一圈回家了,你還在糾結歸還與爭取啊?
繼續啊~加油~
主題是說影片這兩台老鼠屎結果一堆人扯四輪www,說A你跟我說B,說的四輪沒貼過一樣?
我說.........發淦話前要不要看看這啥版?不發二輪發啥?四輪老鼠屎?管你幾輪在老子前都是LG

VADAER wrote:
主題是說影片這兩台老...(恕刪)

是啊
講法規就好好講
還可以扯到中共同路人
還合法又違規的
不可思議...
hihimonkey1 wrote:
是啊講法規就好好講還...(恕刪)


其實用不到坦克車,大貨車就夠了
而且休旅車又比普通轎車更安全
再來是歐洲進口普遍又比日本國產安全

問題來了,一個現代安全電控配備全滿的摩托跟一個啥都沒有的老舊小型汽車在國道上誰比較安全?

當然我知道我知道以井蛙的知識水平是不管怎樣四輪就是比兩輪安全
除了面對無意義的謾罵,否則黑名單不就是種不敢面對的鴕鳥行為嗎?
影片沒看,不感興趣。

為什麼很多台灣人(不是全部的台灣人)喜歡一件事情反復的講?真的夠娘的。性格。

我的觀察是大部分人不同意上,騎重機的有一部分想要上,一部分不置可否,一部分不同意上。

如果按照最民主的一人一票原理,簡單的數學問題,想上的人,占總人口的比例很低,結局如何?不難猜測吧。

如果哪天能上,以交通大環境那種開車人的尿性,我是不建議上啦。他媽的,騎一般道路都像在賭命了。怎麼會那麼想不開。

有能力的出國騎吧。不過如果以台灣的那一套出國騎,你騎看看就知道會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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