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外號外..機車上國道確定要準備(釋憲)了^^

您才不知道啊...

所以...

"有"說汽車包含機車

"有"說汽車(包含機車)駕駛要繫安全帶

"有"說機車駕駛要戴安全帽

"沒有說"機車駕駛"只須戴安全帽"或"不需繫安全帶"

以上幾點有錯嗎? XD

我到底有沒有說錯?一直沒回答啊~XD


lovejerry999 wrote:
你果然是不知道。如...(恕刪)
現在就是要求平權啊~XD

不管什麼權都是...

用交通工具通行的也是人啊~XD

難道是要讓無人車上嗎?

買不起汽車的沒資格上??

8924132 wrote:
人權跟交通工具通行...(恕刪)

csshvci wrote:
您才不知道啊......(恕刪)


在定義上
大型重型機車是歸類於機車,
機車又歸類於汽車,
汽車駕駛人按規定要扣上安全帶,
機車駕駛員是依照特別規定要戴安全帽,
因已經適用特別規定,
所以機車駕駛人不用再適用普通規定去扣安全帶。
這是依法理原則去適用。

如果棄法理原則不顧,
而執意推敲文字記載的有無,
就會成為你所說的狀況。

是你說要依法論法,真要你論述,
又把法理丟一邊,努力地玩文字遊戲......


法理就是在看文字論述啊...

"得" "不得" 等等...

沒寫的都不算啊

lovejerry999 wrote:
在定義上大型重型機...(恕刪)
csshvci wrote:
法理就是在看文字論...(恕刪)


"沒寫的都不算啊".....


有空記得拍張你騎機車戴安全帽及扣安全帶的照片讓大家見識一下。
csshvci wrote:
現在就是要求平權啊~XD

不管什麼權都是...

用交通工具通行的也是人啊~XD

難道是要讓無人車上嗎?

買不起汽車的沒資格上??

法律關係是根據法律規範產生、以主體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的形式表現出來的特殊的社會關係,是社會內容與法律形式的統一,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障。

您搞不清楚法律規範的"主體"是什麼
駕駛什麼交通工具有什麼"義務"要遵守
只會在那講"權利",說服的了誰呢?


----
義務的合理性,決定權利的合理性

只要求"平權"
讓行人也能走"快車道"?

lovejerry999 wrote:
在定義上大型重型機...(恕刪)

其實大家都很有道理,
但如果說是特別規定的話,
那應該要明定哪幾條叫做特別規定,
或者是什麼樣的條件下是用特別規定比較清楚。

csshvci wrote:
法理就是在看文字論述啊...

"得" "不得" 等等...

沒寫的都不算啊..(恕刪)


請好好認真讀法律
不用認真讀啊

我再怎麼不認真都不會說出啥

速限限制不到重機這種話~XD

freedomhome wrote:
請好好認真讀法律...(恕刪)
是啊~沒寫的不算啊

有寫汽車駕駛要繫安全帶

有寫機車騎士要帶安全帽

機車騎士也是汽車駕駛

所以該怎樣做很明顯啦~XD

拍照我辦不到啊~我想幾乎大家都辦不到...

所以這個法規的合理性???很明顯啦~XD

lovejerry999 wrote:
'沒寫的都不算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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