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ybyeme wrote:
...(恕刪)
啥後車撞前車
這跟我說的有何關係?
orea2007 wrote:
對路對車有信心啊。

orea2007 wrote:
泥沙飛起來會怎樣?

orea2007 wrote:
影片也可以說很多故事啊
就像我說的
交通部認為這樣不好
就該訂出罰則禁止這樣行為
而不是"疑似不良行為"
orea2007 wrote:
機車跟小汽車的視野本來就不同
而且體積關係,機車在變換車道上比較多猶豫空間。
開車要像圖片這樣探頭是因為汽車要移動到駕駛可以看到右邊車道
一定會跨到右邊車道,機車則不會
所以機車可以靠邊線觀察前方狀況在決定要不要超車
不過基本上不管小汽車還是機車左方超車還是比較好

orea2007 wrote:
不過只開車的人大不會了解也不想了解
反正不要上高速公路干擾我的視線就對了

gaybyeme wrote:
喔。
人百百種,閣下出門只會遇到299km/h,在下相信那不是大家的問題。
不然刀這麼多可以捷運殺人,可以斷小孩頭;"姊夫"這麼多,可以讓人偷愉歡樂,也可以讓她惡夢...
在下贊成先斷您的"姊夫"保她們,再斷您的手腳保眾生茶茶

gaybyeme wrote:
Sorry在下遺漏了...
以您身為人的能力(潛在危險性),上述不夠,應連舌頭都斷去,才能免去為害的可能。

gaybyeme wrote:
喔對了,閣下高姓?住哪裡??方便透露一下出沒位置嗎????
是請問哪一個法律管轄區啦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