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稱 wrote:
如果有賠營業損失
那待料以及維修期間
消費者應該是可以騎車到處玩樂吧
不然一個小擦傷
待料一個月
豈不是太不划算...(恕刪)
的確,如果有賠營業損失的話,消費者應該是可以保留租車權,而使用車子才是…
lavender924gmax wrote:
1-營業損失,常常車友會覺得營業損失是件不合理的事情,總覺得店家故意拖時間賺營損,倒車都已經
夠倒楣,修復要花一筆費用之外,還要收我錢!!!?
不過請大家換個立場去看到這件事情,對於店家來說,一台車因為倒車、事故,造成這台車
沒有辦法繼續出租為公司賺錢,造成公司營收上的虧損,是否該由消費者負擔責任!?
lavender924gmax wrote:
3-本票 相信大家最怕就是這個,押本票,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我自己也是這麼覺得。
但是店家為什麼要押本票,因為對於公司來說,還是要有最後一道防線,使用本票來處理事情。
比較有名的汽車租賃,一定也是會有這東西,甚至,是小摩托車也會有在合約裡面,只是消費者
不知情而已。
有店家寫一張,有的兩張(車價 & 違規扣牌營損),通常在車子歸還時候,經由店家把車價本票作廢
OR車友取回,這才是上上策!!我們也為了避免一般外面的商業本票來的壓力這麼大,以及糾紛
所以是使用"契約式本票",今天要動用到上面的金額,無論怎樣是要跟著整份合約內容走,對消費
者也比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