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關黑 wrote:
塞車只是個例子..我...(恕刪)
國外法規,只有車陣停止移動才能進行俗稱鑽車縫的「車道分割」,抓到就罰,但是國外抓的並不嚴
有人說基於路權平等,行人跟自行車也要上高速公路
可以,你能保持最低速限,找人幫你修法就能上,因為這裡是「高速」公路
現在是立法院通過紅黃牌上高速公路的法規,但是交通部拖延執行,逼大重型二輪車主們主動上高速公路給公路警察抓,再用無視立法權的名義告交通部違憲
MaxKK4125 wrote:
為什麼你不能反對重機...(恕刪)
救世主說公道話 wrote:
重機上高速公路從來沒有實施過,從來沒有讓他們上去過,何謂剝奪?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