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時把兩個影片仔細看著,又看著重機騎士全副武裝重重踢著小女孩的那兩腳,那幾秒讓我心寒了好幾萬倍,小女孩匆忙地過馬路是不對,超速撞到人是不對,但那騎士站起來還要踢兩腳,真的完全品格有問題!!!!!!!!!!那掛重機隊還要護甚麼鬼?最好您們小孩都被人踢,還會說這都是意外嗎?!我看這騎士該一輩子吊銷駕照了吧。
我們國家法律執行力太弱,若在歐美先近國家發生這種事情,光是所謂:未成年兒童保護法 就夠加害人嗆的。當地檢察官必的開據拘捕令以公訴罪現行犯強制拘補移送.....我們國家勒,好像騎重機的是有錢人,執法人怕惹腥!.....這就是台灣既使兒童違規造成騎士損傷,可報警裁決事後向家長求償。打人又是打幼童就是不對,再說看到影片兒童似乎沒越過對向車道!.......台灣的 少福法......爛政府
陳小強 wrote:看了很多網友的回文....(恕刪) 不是依年齡來判斷的而是重機超速騎路肩+超車小妹妹有沒有錯還不一定哩超過100公尺以上是可以不用走斑馬線的你舉的例子第一個如果今天變成是老伯伯騎車,撞到一個年輕人.然後打躺在地上的年輕人.那大家會說,是老伯伯的錯嗎?答案當然是老伯伯的錯第二個換成無照駕駛開車,撞死闖紅燈的老伯伯...是無照的錯?還闖紅燈的老伯伯的錯?這個兩個都有錯看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