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重機騎機車道~

那個車道法規上叫做"慢"車道
依規定有安全島的汽機車都可以行駛

沒有安全島的畫設十公分白實線 依規定汽車不得行駛
(有時又稱機車優先道 但顯然機車一點都不優先…)
除轉彎或停止前30公尺才可進入(前60公尺就得打燈)
(基本上這車道在高雄應該叫做免費停車道)

若是機車專用道的話 汽車就不得行駛了
(不過這東西這台灣少到不行 常見於陸橋一帶 ex民族路橋 楠梓陸橋…etc.)

另外要注意的是 高雄市區而言 快車道限速60 慢車道限速40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83-1 條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
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
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劃設本標線
,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二公尺以上之寬度。道路設有劃分
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島之兩側,與劃分島
間隔至少十公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5 條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
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
此限。

然後法規很好玩的是:"四輪"以上汽車 那兩輪汽車(重機)的話要該算是…?
另外還有單行道禁止三輪以上車輛進入的又算是…? 加裝補助輪的三輪以上機車又…!?

ice4640 wrote:
那個車道法規上叫做"...(恕刪)


所以......
如果真的被開單的話.....
上訴其實是有機會平反的??
因為就字面上來說,
重機的確沒超過3輪!
而且行照是機車!
如果改天版上有大大不幸被開單的話,
記得把握這次機會上訴看看!
或許會有不一樣的解釋哩~~~
我也常騎這幾條路,基本上紅燈不要停在机車停等區就oK。但如果沒必要還是騎,汽車最多的汽車道吧!
我朋友在台北,一時忘記自己在騎重機,
騎在外車道偏右,
就被開單了!
在高雄,
應該沒重機騎機車道被抓的,
只是會被一堆小朋友跟在屁股後面跑....

hughwithme wrote:
小弟一直有個疑問~~...(恕刪)


"重機"不能停"機車"停等區不能行駛"機車"專用道,只因為愚昧的比照四輪這句話!

其實台灣畸形的交通觀念,導致很多事情都被扭曲了!
重機應該是機車+四輪路權才對!
在國外就是如此!

會有這樣問題產生都是長年錯誤的車種分流政策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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