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重機被汽車擦撞掉進水溝


曉杯子 wrote:
不會駛船嫌溪彎!!...(恕刪)


杯大的技術就是了得,
那些四輪我看根本來不及反應就已經被超越了.

但還是不得不說那些四輪駕駛明明看到杯大從後方快速接近了,
禮貌上應該主動讓路, 這點很難嗎?!

一本道先生 wrote:
但還是不得不說那些四輪駕駛明明看到杯大從後方快速接近了,
禮貌上應該主動讓路, 這點很難嗎?!...(恕刪)


拜託..
我騎機車時.
後面有機車要超車.我也不可能會知道..
誰沒事在路上一直注意著後面的車..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一本道先生 wrote:
杯大的技術就是了得...(恕刪)

超車的第一要點
讓前車知道我要超車!!!
基本上我都會將大燈打在他們的後視鏡上~~~!!!
545433 wrote: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
新北104年度交字第305號
所謂「蛇行」,應係指在車輛行駛過程中,車輛不保持 一定方向之平穩、筆直前行,而「故意」不時突然轉動或 歪曲車輛行駛方向,致其車行方向似蛇行進之樣貌而言。...(恕刪)


拿判決書的斷章取義如何說服,是四輪蛇行還是兩輪蛇行

請拿出這個判例的現場圖,最好是影片,看看當時是怎麼發生的

讓大家看看當時是怎樣的蛇行法

曉杯子 wrote:
超車的第一要點讓前...(恕刪)


基本上我不會讓人超車的
單行道,限速60KM,我就會騎好開滿
你如果超過速限或從沒有超車道或從慢車道,閃我,超我..
不好意思,我車子就壓過去

我守規矩開車,你沒權限超車
你用燈閃我,你對別人挑性,別人會用相同方式對你

相反的,雙線道,你車子開30km,我重機60km都在限速內..
這樣也不用閃燈,直接切進另一個車道超車

傑洛米168 wrote:
拿判決書的斷章取義...(恕刪)


所有法律都不是單一證據,也不是自由心證..
什麼殺人,毒品..也要拿出兇器,也是要查到毒品

蛇行,也是要有行車記錄器,看在什麼情境下才能

影片中,她只是晃一下..她不是蛇行..

法律是可以解釋的,不是單一判決書就代表所有情境
我沒比法官厲害 妳也不是 多說無益
誰蛇行 你叫法官出來說
545433 wrote:



好啊,請你解釋...(恕刪)

Pan.tc328 wrote:
基本上我不會讓人超...(恕刪)

很難~~~!!!
只要我想超...沒有超不過的!!!
別說重機了~~~就算是兩台4輪,我還是想超就超,
只有要不要,沒有能不能!!


遇到後方速度比較快的白牌機車不肯讓路~~!!
遇到前方速度比較慢的四輪汽車又想超車~~!!

便宜全給你們重機族給佔了!!!~~竟然~~還會騎到水溝裡!!!

難怪台灣百姓不給你們大型重機上國道!!!
不愧是萬應公,神技啊,難怪北宜跨雙黃撞遊覽車,關渡橋下彎過的摔水溝,前些日子還批評騎重機的都不懂車,用六檔在騎100是錯誤觀念,以為不斷換名字人家就不知道是你嗎~還在自以為自己多厲害,是啦好厲害的技術,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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