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3688ex wrote:
正因為大車造成的危害(恕刪)
你這是嚴以待人,輕以利己。
應該用路人全部權利都一樣,態度也都一樣
不能因為你是年輕人,你是老人,小孩,國籍,學歷,交通工具而有不同
不能說,我是行人權利無限大,自行車次之,大型重機再次之。然後因為你是大車,所以你要讓我,你要特別注意。
今天,大型重機亂騎,亂纘,破百,然後一堆解釋。
你可以這樣騎,自行車當然可以,只是無法騎到
水泥車當然可以,也可以跟著闊大自己權益
人的心態就是這樣,不會是我,不會雖小,都是這種人。同一個人,騎車,開車心態都一樣,他騎車騎破百,換成開車也是破百
今天人一樣,交通工具不同,你也可以去考照,買一台水泥車來開。今天我同意你騎重機有破百路權,明天你開水泥車我也放鞭炮給你破百的路權。
道路安全大家要維護。不是什麼特定群組該死,特定群組洗版放大權利。
那些不懂的人就得到錯誤資訊,好的沒學,壞的學一堆,出事都是別人錯
MT-10 wrote:
一勞永逸徹徹底底完完(恕刪)
都已經死人了講真的這跟有沒有腦就沒啥關係了.
只是有沒有知覺反映罷了.
執行者一定都是新北市政府.只是差別在於誰發起.
事務官不能擅自做決定.所以是民意代表發起還是政務官?
可以這麼輕易就改變的主因應該是江子翠重劃區還沒有居民進駐!
會不會苦了買了這區房子的人.
要等陸續交屋了才會知道.
話說這樣.之前三峽北大,淡海新市鎮,五股重劃區,新莊副都心似乎怎麼都沒聽到類似的新聞.
要說他們都沒有緊鄰快速道路還是幹道好像也不對.
還在計較超速不超速的我是覺得很無謂.
當然那位大大還自己實測真的是....
監視器安裝在路口的第一個跟第二個路燈上.兩個的影片都有.
從拍到的角度去看可取得實際距離,在看影片的時間很輕易的就能算出當時的時速已經超過80公里的.
超速是很明顯的,這毋庸置疑.
砂石車不違規,就算他能騎200公里也不會有事情.這是正論.
但砂石車違規了.他騎快騎慢就變成了活下來還是死在輪下的主要因素.
路口就是要減速.更不用說該路段速限只有50公里.
這應該是本串的甚至很多事故的老生常談.
但我想很多人看不懂這並不是在討論對錯.單純就是求生指南罷了.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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