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自行車業的前輩好,目前小弟在工作上面臨到法規的翻譯以及理解,其中一個法規困擾我多時,是否有哪一位前輩可以幫忙解惑,謝謝
法規內容其中片段:
Procedure. A force of 89 N (20 lbf) shall be applied to the reflector mount in at least three directions selected as most likely to affect its alignment.
{At least one of those directions shall be selected to represent a force that would be expected in lifting the bicycle by grasping the reflector.}

這一段我實在完全無法翻譯得很明白讓我自己跟別人都理解,請前輩們幫幫忙,尤其是{}內的,謝謝
反光鏡座測試。

測試反光鏡坐需要在對其座選擇三個最容易影響反光座對齊的力,此力為89牛頓(或20磅力)。

{其中一個方向的測試力應假設使用者抓其反光鏡來舉起此單車之方向}

再白話點,想像你抓著反光鏡(這裡寫 relfector,我猜他把 relfector 跟其 mount 視作一體,所以交替使用),拉起單車,這方向的力測試為最基本測試。
handsome188
非常感謝大師解釋,只是我還是不能完全明白,每個使用者去抓反光鏡的方式跟方向可能都不會一樣,怎麼能算是一個基本的標準😅
經驗法則吧。抓不同反光鏡座抬/拉起車,就算不同使用者,有很大機會有一個最順手的手勢,所以針對這個方向做一組專門測試。
handsome188
這些法規真的是好文言文🤣🤣🤣但我很感謝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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