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應該自我警惕不要作不該作的事!
檯面上被點名的接班人敢胡作非為嗎?
因為他們知道黃袍加身就是眾矢之地,
大家都會用放大鏡來檢視!
怨念聚合體 wrote:
不過抱怨歸抱怨
名稱上面還是保留一下吧
就這麼把人家車隊名子拱出來,不太好...(恕刪)
fruits0800 wrote:+1
車隊就像計程車一樣,縱使對他不滿,也不敢對他怎樣,
因為..... 人多、勢眾,啊嘸你是麥按怎?
(加入車隊,不會被人欺負,還可以仗勢OO又XX...)
,但在熱舞場子,難道要放45分貝的音樂嗎?請店家提醒是個好方法,即使未達所謂的噪音,但常常處在接近這臨界的狀態的人,也是會受不了的。shen908 wrote:
樓主有錯!車隊沒錯!因為樓主沒盡到義務,當場告知公共場所請勿喧嘩,而且還公佈是那個車隊,沒讓鄉民猜或問,讓鄉民沒參與感。
樓主有錯!車隊沒錯!樓主應該請出噪音檢測器,有超出法定標準才可以請店家稍微提醒一下,而不是沒證據就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