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遙騎 wrote:典型的嘴把式你的字眼...(恕刪) 你再說你嗎?回頭再去把你PO的文 睜大眼睛 再看1次誰在嗆?到底是誰先嗆?lol你說的話 套在你身上更是好啊上網上這麼久 頭次看到有人說人不是結果都罵到自已 這也真堪是一絕啊
最核心的點,在於一開始自行拆封物品其他甚麼~~服務員的態度或物品的價值,也或者廠本以密封等等問題都是衍生出來的要吵~~~是吵不完的= =當然詢問後無法拆封了解商品,對這家店每個人心中對會有個評論只是自己沒有尊重別人,就自行拆封的話實在是沒有教養的表現~~~~再者,這位服務人員的態度或許是可以在漂亮一點這樣跟客人吵,對店家的商譽多多少少也是有影響大家看了這一連串的討論,大致上正反兩面的比例差不多是八比二左右這也剛好反應一般店家在遇到澳客的機率有些店員遇到澳客的機會可能還不是很多,在遇到這種事情時可能經驗不足,反應過於激烈只要不是耍流氓(沒有暗指誰喔),我想我對這家店的商譽都還是給予正面的以上~~個人淺淺淺見
TO 逍遙騎A掉別人的後照鏡依照法令要恢復該物品舊觀所以你要賠一個後照鏡,或是想辦法弄一個對方可以接受的二手後照鏡給人今天你拆人家東西是不是就應該要恢復該物品舊觀或是賠一個新的恢復舊觀這點你把別人的盒子拆了如果對方不接受你是不是要乖乖買新的賠給他拆開就要買當你無故拆別人的東西(使用別人東西)這算是侵占!??還是竊盜!??於理於法都站不住腳吧店家並沒有動用所謂的私刑店家動用私刑,與法有議的情況下是你偷東西要你賠10倍或是拆了以後就要賠數倍這種才叫做私刑這種事情還真的吵不完
逍遙騎 wrote:那就請你找出我那一句...(恕刪) 剛剛發現這討論串小弟認為 包裝 也是商品的一部分既然開了,不管是不是封的回去,但是你就已經破壞了商品。在還沒付錢,結完帳。 商品都還是屬於店家的,既然還不是屬於自己的東西,就任意打開,這.... 道德方面說的過去嗎?既然有錯在先,店家要求購買,我想這是適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