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牽引道規定不能騎?

其實我對這議題沒啥興趣
因為我沒走過牽引道
所以當然跟我沒啥切身關係
更無所謂我違不違規的問題...

只是看到部分魔人的言論
以為規定就沒啥好討論
一副假道學、假高論

竊以為「質疑」是件好事
人生當中有太多事情不是絕對
即使法規也有其瑕疵所在
不可能完善
所以會與時俱進
不斷的變遷
喜歡相信唯一真理的傢伙們
也沒啥不好,政府愛死你們了~
沒有所不所謂真理
也沒有假道學、假高論
就害怕一些喜歡特立獨行,反其道而行,非得與人不同把別人害慘
這樣沒有比較酷
但願不要出事又來開版
我只能說: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規定是為了你好,但有時也要變通
不知道你知道我再說啥嗎??
來台中大口呼吸pm2.5
有些人就是自以為眾人皆醉我獨醒
把自己的自由膨脹到最大
掛個質疑的招牌
卻完全不會去考慮別人
牽引道可不可以騎車?可以
你不要妨礙到別人就好
三更半夜四下無人的時候
你要在牽引道左去右回也沒人會去管你
要像報紙報導那樣去把自己摔死也是你的事
以大直橋為例
牽引道就那麼窄窄一條還一堆障礙物
你不下來牽
摔死自己事小 撞傷撞殘甚至撞死人
老話一句 你怎麼賠?
還是打算仗著車好肇事逃逸?反正單車沒大牌?

前面多少人說過
規定可不可以質疑?當然可以
你可以嘗試去改變規定
但是在他修改前你就是必須遵守它
不然我可以說單車車道禁止機車進入不合理
然後每天抄近路騎機車跑單車車道嗎?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看來很多人都忘了.....
海之子 wrote:
禁止也是某些危險海域...(恕刪)

Timber Wolf wrote:
如同...
夏天戲水是人之常情
危險河川,政府單位也立牌警告禁止游泳及跳水
偏偏有人不聽警告,而發生憾事

他並沒有指全部海域、河川阿!
現在的牽引道是全部都有設置標語牌誌"不能騎,只能牽"嗎?
上面有標示嚴格禁止或相關罰則嗎?
有沒有牽引道跟引道的區別?
想知道為什麼在那邊立牌,可以直接至各縣市政府的陳情信箱。

在我看來警告標語也僅是做柔性勸導,並無強制規定執行,也不是全省的引道都有立警告牌(因地制宜)
現在也還沒有完善的自行車相關的交通規範與罰則,自行車道的相關交通標誌聽說還在研議制定中,
妳可以把它當成一張使用說明書來看就好,
又或像各售票口前張貼請依序排隊購票,要插隊?或乖乖遵守?隨便妳!

海之子 wrote:
其實我對這議題沒啥興...(恕刪)


就我個人意見來說 我贊成牽引道不要用騎的,當然很多事情都可以討論

但是很明顯的,有某些人不過是為了替自己違規這種丟臉事找遮羞布罷了

Next100Years wrote:
本串最中肯之言如果在...(恕刪)


同意加一

一句話就搞定他的問題了

利害利害
海之子 wrote:
其實我對這議題沒啥興...(恕刪)

您說認為"質疑"是件好事
那為什麼你的意見不能被"質疑"呢
人家質疑你,你就扣個帽子"政府愛死你們了"
理由如下:

1.牽引道太窄(以雙向通車來講)
會車時.對方搖搖晃晃的.你根本沒得閃

2.牽引道有坡度.速度不易控制
爬坡的人慢又吃力.搞不好爬不上去忽然下車
下坡的人滑的正爽.轉角剛好有人上來




以我個人的狀況來講
沒人的時候.我就直接用騎的
有人的時候.大家牽我就牽.大家騎我就騎...
如果你覺得不合理
那就想辦法改變這一個規定
在規定沒改變之前
你就得遵守...

改變的方法很多...
合法的管道:
1.請主管機關改..............如果你有本事改的過來的話
2.透過民意機關反映改變...如果你有本事改的過來的話
3.立法改變...................如果你有本事改的過來的話

不合法手段:
1.直接把禁止標誌拆掉....然後吃上毀損公務罪
2.裝做沒看到.....然後自己摔死或摔傷..最後自己想辦法處理..或是被警察開單
....如果撞傷人..就賠很大吧!....更嚴重些..就去監獄...賣房子抵債吧!

最後一句話......騎車不是什麼了不起的行為
還是尊重其他人的安全與權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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