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th wrote:
你有沒有問題啊?生不生小孩那是"你家"的自由,不妨礙到別人!
你騎車不小心,造成"其它"用路人的危險就不是只有"你"的問題,那才要規範保障"所有的人"。
生不生小孩對國家整體政策,就業機會,國力,勞動力,社會福利所有的事情都息息相關。
簡單說,跟你繳的稅金要怎麼用,你未來的工作機會、你以後有多少生意可以做.....有正相關。
和一年腳踏車意外死幾個人相比,重要性可是天差地遠。
若你紅字的部份講得通,
你抽菸喝酒熬夜,所有生活上不良的習慣,都會影響健保的支出,社會福利政策,救災救難成本的支出。
而且就目前的數據來說,這些不良習慣造成的社會成本遠遠大於單車意外。
請你先立法禁止所有的不良習慣,再來說單車帽、車燈等。
一年生活習慣不良死亡人數遠遠大於單車意外。
禁菸、禁酒、禁油炸物、加工食品怎麼不優先。
順便禁個腳踏車,這樣完全不會有單車意外,單車怎麼說也不是生活必需品。
既然有危險,來個全面禁止,不就一勞永逸。
更何況,單車帽的安全性是頗讓人懷疑的,改個齒輪比,讓你踏得要死時速才20KM,
再加裝限速器,讓你時速過不了20公里,比安全帽有用多了。
更何況[你騎車不小心,造成"其它"用路人的危險]
<騎車不小心>是騎車方式的問題,不是戴不戴安全帽的問題。
(戴不戴安全帽)跟(騎車小不小心)完全是兩碼事。
別騙我戴安全帽的騎士都騎得很小心。
我有沒有戴安全帽到底礙到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