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P* wrote:
這位開板的小姐
你這完全是不正確的表述 .....
變成猜謎了:
開板大應該不在現場,而是到現場其中一位小姐的男友,看起來是其中一位沒聽到同伴問能不能不買,只聽到老闆的回答,因此誤會了。
希望能平和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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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關於法律,我也不是唸法律的。我的觀念是『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對於弱勢群眾來說,沒有時間也沒有能力去了解法律,對那些人來說法律確實是不公平的,他們沒有選擇。但是對於01上的族群,拿3C產品、汽機車、單車當作休閒,多數人都有能力也有時間去了解它,你可以選擇不花這個時間,但沒有立場說法律是不公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