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ng17 wrote:
贊成做甚麼是一回事反...(恕刪)政府的責任
覺得將馬路修平
不要坑坑洞洞
比這些小事重要太多了!
這您就不對了像日本這樣一次把路鋪好包商以後要賺什麼呢?

看看日本人怎麼鋪路的吧!(轉文) - yam天空部落
路鋪太好的話修汽機車的,還有醫院的生意都會一落千丈呢

所以您看咱們大有為的政府多英明啊
鍛鍊台灣人越野&WRC技術
培養一堆種子選手哪天可以出國比賽拿冠軍
反禁行機車●TMRA車友協會 ppt.cc/7JV3 ●TMRA社團 ppt.cc/fKP3Cx
第3條
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
第69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以上......那 腳踏車歸屬於車輛中的慢車
法條中規定的清清楚楚
另外
同法第72條
慢車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或不依規定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者,處慢車所有人新臺幣一百八十元罰鍰,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
法令也規定非得要裝上面那些設備
這是規定
再不爽
要改也是要那些立法的諸公們修法三讀通過
但是
同法第91條也有講
左列機構或人員,應予獎勵;其辦法由交通部、內政部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一、對促進交通安全著有成效之學校、大眾傳播業或公、私汽車駕駛人訓
練機構。
二、檢舉汽車肇事或協助救護汽車肇事受傷者之人員。
三、優良駕駛人。
那.....不知道那麼多乖乖守法 裝備齊全 沒有違規的騎士們
有多少人有收到獎勵的通知
如果有~~請大大可否通知 壤我"仳乓"一下吧
一是腳踏車鈴安裝位置則很難容易使用。(機車喇叭按鍵很容易按到)
二是腳踏車制動力完全依賴煞車。(機車制動力除了煞車還有引擎煞車,就算沒握到煞車仍能減速)
綜合以上兩點
當超車或通過路口,撥車鈴撥到一半
發生突發狀況,準備摔吧!
如果用喊的,雙手仍可控制方向與煞車,可做更好的應變。
三是腳踏車鈴太小聲。(汽機車喇叭比較大聲)
叫立法的人隨便找一條中山路或中正路,在尖峰時刻去騎一下
撥車鈴大概只有旁邊的機車騎士會聽到吧!
說不定還會轉過頭來瞪你一眼

我同意戴安全帽原因很簡單
我不想哪天被路邊違停的人開門撞飛
然後一頭撞上車門(我朋友之前就是這樣出車禍)
所以我騎車習慣戴安全帽了
路邊有時候有機慢車道,但是違停的一堆(包括尖峰時段)
每次乖乖騎機慢車道,到某些路口就會被擋
再切換車道,徒增危險性
所以我學壞了,和機車一樣都騎外側車道。
政府難道不用檢討嗎?
違停侵犯機慢車路權造成的意外機率會比通勤時沒車鈴造成危險小嗎?
為什麼通勤兩年來都遇到相同的問題
監視器幹嘛用的??取締啊!
這樣才會減少路邊違停的件數= =
今年單車元年??
我看是無單車元年!
只是希望不要只是政令而沒有任何的輔導配套措施,
也不要只是做個宣導片或新聞播播就拿來充數,
無用且無能的做法只是浪費資源(市民的信賴、拮据的經費與執行人力),
現在普遍加裝的鈴鐺都不方便,
變速把手跟鈴鐺很難裝在一起,
要按鈴鐺的時候,
還得要放開煞車才扣得到,
可是往往需要按鈴鐺的時候都已經是要煞車的時候,
那,
到底是要放開煞車去扣鈴鐺而面臨危險,
還是要煞住車子以求安全,
若說要提早按鈴的話,
往往距離會讓對方聽不見車鈴,
要聽得見,
大概只有在相當寧靜的交通離峰時間吧,
我會騎人行道,但一定以行人安全優先,
夜間不喜歡鳴鈴,而且大都聽不到,
反而用閃光的方式,效果比較明顯,
我有兩台自行車,都有加裝前後燈與鈴鐺,
但這些都沒辦法防止危險,
像是趕時間的汽機車,
像是搶客人的計程車,
像是硬靠站的公車...






















































































